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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德和法治实现自由与秩序的“双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国有7亿多人上网,互联网管理任务是十分复杂、繁重的,要避免过去经常出现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现象,走出一条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新路。
        关于治理,中国人历来讲究中庸之道,《论语·庸也》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约束网络行为,规范网络秩序,既不能“治哪堵哪”,一味“封杀”、“一罚了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罚代管”更有违法治精神;也不能放任自由,让不良信息、低俗语言、违法行为成为网络世界里任性疯长的“野草”,只有放管结合、道德与法治并举,才能实现自由与秩序的“双赢”。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中国治网之道既需要道德引导,又要有法制护航,一方面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以疏通的方式告诉人们需要做什么,怎样来做,引导人们向上向善的行为动机;另一方面要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明确告诉人们,不能做什么,不该怎样做,对个体行为进行约束。通过道德“自律”和法治“他律”,体现德法结合、相辅相成的治网理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网之道。
        道德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础,网络社会的治理也需要用道德方法,尤其是当前网络上频现的各种失范行为,引发了诸多道德问题和严重后果,网络道德建设要学会“借力用力”,通过借助和引导网络舆论,形成一套正确、积极、健康的价值评判体系,传导、褒扬善举善行,帮助网民树立网络道德观,并建立网络文明公约,明确德行标准,合理运用舆论手段对网络失范行为进行谴责、批判,在网络社会形成扬善惩恶的道德氛围。
        如平直必以准绳,网络发展到哪里,法治建设也必须跟进到哪里,网络世界不应该存在“死角”和“盲区”,虽然说网络是无形的,但使用网络的网民是有形的,管网治网的法律法规更不是虚拟的,互联网法治建设不能“慢半拍”,必须紧跟时代进步,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应的制度设计,实现各类法律、法规与互联网发展的“对号入座”,让中国治网之道真正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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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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