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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拘“送锦旗”速度工作,怎会被斥“不作为

        四川绵阳市三台县百顷镇43岁村民冯勇军因忍受不了黄龙村的污染现状,给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时被警方抓获,并因涉嫌非法游行、示威被三台县警方刑事拘留。黄龙村村民8月20日向记者提供证据,直指百顷镇政府以16年5.5万元承包价允许肥水养鱼致百顷水库被污染,2014年肥水养鱼被禁后,三台县环保局虽多次介入处罚,收效甚微,因此村民才有了送锦旗之举。(8月21日《凤凰网》)
        据报道,送“不作为”锦旗的冯先生一行人仅仅是刚刚离开政府就立刻被刑拘。此次执法不可谓不快,而为何水污染的治理却一拖再拖、一做再做丝毫不见成效?如果能一直以此次执法的迅速、高效工作,这“锦旗”也会变成真的锦旗。
        本为表彰先进的锦旗,被书写“不作为”后送给政府部门,是民众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的斥责,也是倒逼政府尽责履职的一种方式。送“锦旗”的一行人也未在公共场所肆意宣传政府不作为,仅是安静的将“锦旗”送到了当地政府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此行为并不算示威游行;也并未违反任何一部现行法律。迅速派出民警的当地政府表现出不只是面对批评的恼羞成怒,还更有“有权任性”的“乱作为”。
        既然有快速、高效执法、工作的能力,那么迟迟未解决的环保问题一定是被别的方面牵扯住了。最可能的就是当地的经济还要靠这些污染环境的企业、产业。为了经济、为了政绩,主动的忽视了人民的诉求。还有可能就仅是环保部门的懈怠。2015年新实施《环境保护法》,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基层的使用者如果只想“十指不沾阳春水”,将如此顺手、犀利的“武器”只是束之高阁,那会是多让人扼腕痛惜。
        如此快慢大相径庭的执法,会使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大打折扣。快慢执法不能随意,不能任性,不可肆意而为。依法执政、排除行政掣肘、加强执法监督多管齐下方可见到真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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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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