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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将“微腐败”扼杀在源头

       8亩地骗走了国家518万余元的拆迁款!昌平区南邵镇北邵洼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华生伙同女子王某,以伪造土地租赁合同并虚构经营事实等手段,骗取518万余元拆迁款。王某因为签了个字拿到10万元好处,其余的钱被李华生用来给子女买婚房等。(8月24日《法制晚报》)

       近年来,一些地方基层干部不顾党纪国法频频将手伸向拆迁领域,除了签订虚假合同、截留挪用资金款、伪造合同、虚构经营事实、骗取拆迁款等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回扣式”“微腐败”正在成为一些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方式,即“给你分得部分好处,你帮我签字盖章”。

        昌平区南邵镇北邵洼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华生就是用这样的手段骗取了518元拆迁款。王某和李华生结识于2008年,曾一起做过酒品生意。王某明知李华生骗取拆迁补偿资金,仍在李华生的指使下,参与伪造土地租赁合同及合作协议书,并以被拆迁人的名义签订了《非住宅拆迁补偿协议书》,事后王某分得赃款10万元。这就是典型的“回扣式”“微腐败”。

        那么,是什么使这些基层干部能够如此胆大频频骗取国家拆迁款?近年来,国家在拆迁领域投入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增多,这些资金最终都是拨入村级财政账户里,村干部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有充分的自由权和支配权,而上级究竟拨了多少钱,这些钱究竟用来干什么,村民一无所知,甚至有些村民对国家的这些拆迁项目一无所知,如此说来,拆迁领域频现村干部黑手也不足为奇。此外,村干部是“一村之主”,大事小事都说了算,如果不按照村干部说的去做,或许就会遭到排挤甚至是报复。就像王某说的,她曾经不想签协议,但因为李华生是村支书,而自己是从外地嫁过来的,不是村里的人,因此不敢拒绝李华生的要求。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王某不敢拒绝的理由。李华生是村支书,是村里的“老大”,可以说村民的“命运”都掌握在他手里,低保、惠农补贴、拆迁款、户口迁移等关系村名切身利益的问题都是由村里解决。如果王某拒绝李华生的要求,也许王某的户口就永远不能落到村里。

        对此,笔者认为,要想根治“微腐败”还是要靠法治。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大对村干部违纪违法的惩处力度。目前,我国对一些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大多只是判处缓刑,村干部回到村里后毫发无伤,甚至扬言“我就是个农民,看你还能把我降到哪里去?”而且,现在有的村干部是通过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选举出来的,村民们一旦举报他们,就会遭到打击报复,对于村干部的行为,村民也只好忍气吞声。其次要用好“四议两公开”制度,将基层权力执行的内容、程序、结果进行公开,充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基层权力正当授予、规范运行。此外,要定期对基层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检查收据、档案等情况,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在网上、公开栏上及时公开,彻底扯下“微腐败”的“隐身衣”,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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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放牧山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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