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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意见》让责任“绑定”

 

    四川省驻村帮扶工作组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任期不得低于2年,不得随意撤换调离,任职期间提拔的仍须驻村工作。这是四川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的意见》明确要求的。(5月23日《新华网》)


    《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的意见》的出台,不仅保障了基层干部实事求是之精神,更加明确指出了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任期不得低于2年,不得随意撤换调离,任期期间提拔的仍须驻村工作,一律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与挂职单位干部同考核。村第一书记说其官不大,责任却不小,期间有实事求是,一心扑在贫困群众,心存于民,心系于民者,以党的宗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也有个别作威作福、无作为、难作为、慢作为的。笔者认为《意见》的出台,明确将责任落到了实处,让个别滥竽充数者无处可藏。


    《意见》中重点要求“不脱贫、不摘帽、不换人”,对于个别一心只求上升为官者,如同铁锁,不仅将其锁在贫困地区,更是贫困脱贫与其相联系、相挂钩,让责任专定于头。而对于“第一书记”这更是落于心中,放于首脑的一件大事,不仅切身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发展,更加牵动着身后的千万贫困家庭从乡致富的道路。不脱贫、不摘帽、不换人”明确规定了不去掉贫困地区的帽子,让群众致富起来,相关的所有负责人不得调换,而村第一书记就是群众和党委、政府相互联系的一颗重要纽扣。为此笔者认为其重点要求是让基层干部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村第一书记更应“行于阵前而护民”。


    《意见》中指出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对无作为、难作为、慢作为、欺上瞒下、敷衍了事者严格依纪依法问责,挂职干部一律与挂职单位干部同考核。这为许多还处在漏洞的单位敲响了警钟,挂职干部有个通病就是要负责本单位的工作,还要做原单位的工作,可谓“有苦难言”。而《意见》如同保护伞,确保了“左右两顾”的挂职干部,同时也让原单位不得再影响挂职干部的积极心。


    笔者认为,四川出台的《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的意见》,不但明确了基层干部要在第一线实事求是,更加保障了贫困地区群众的脱贫力度。而不脱贫、不摘帽、不换人”可谓是《意见》中的“主因”,让群众脱贫致富,就必须要让第一书记一心一意坚持不懈为民服务,让责任“绑定”落实。(文/泽仁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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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放牧山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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