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
独家揭秘
名家锐评
时政聚焦
民生纵横
财经探索
海外视窗
基层之声
中新文学
精文众聚
学习天地
站内检索
会员中心

“教师聚餐”事件不能止于“通报撤销”

        据山西省长治市纪委网站消息,2016年10月1日,屯留县纪委在县委机关刊物《新屯留》上,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随后引起社会关注。长治市纪委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之前的处理决定,并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016年10月17日人民网)

        连日来,山西屯留县纪委《关于对屯留县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通报》迅速成了“网红”,引来广大网友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并受到诸多质疑,“教师放假自费聚餐”是否应该受到纪委通报批评?究竟违反了什么规定?是当地纪委部门正风肃纪“零容忍”还是“念歪经”了?很多网友几乎一边倒地谴责当地纪委滥用职权、矫枉过正,而当地纪委工作人员狡辩称“工作日期间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中午禁止饮酒”,且在通报中也明确指出“该事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如此荒谬的推论怎么能够成为处置依据呢?这也成了事件持续发酵的焦点,引起强烈的民愤。
        黑的就是黑的,怎么说也不可能变成白的。“教师放假自费聚餐”被纪委通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全国舆论一片哗然。新华社微信公号发文称“好经让歪嘴和尚念歪了”,人民日报微信号发出调查“58%的舆论认为老师放假聚餐不该受处分”, 燕赵晚报刊文称“教师AA制聚餐被通报是场凑数问责闹剧”,中国教育报微信公众号称屯留县纪检会“案例选择不恰当,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10月14日,17位全国名师联名谴责屯留县纪委滥权处分教师,然而屯留县纪委却置若罔闻,不理不睬,没有任何回应,可谓摆出了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事实胜于雄辩。长治市纪委经过认真审核,认为屯留县纪委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并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实际上,本来很简单的一个事情,硬是被屯留县纪委相关人员复杂化了,事件本质就是屯留县纪委滥用权力、矫枉过正,将四风问题扩大化,当属严重的“乱作为”。本来,24名教师在学校放假期间(非工作日时间)、自费AA制付费聚餐(非公款吃喝)完全是正当的私权利,却被通报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全县教育系统及广大教师抹了黑”,“与加强作风建设要求格格不入”,这些大帽子怎么能让这24位老师们经受得起呢?又怎么能让社会民众接受得起呢?
        毫无讳言,屯留县纪委是到应该深刻反思的时候了。此事件在全国造成如此大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委和纪委在人民心中的形象,真正在抹黑的是谁?事件本身就是“乱作为”,其背后无不折射出当前一些基层纪检队伍“四风”抬头而自我不觉,这是最大的危险。既然这次荒谬的通报称是“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那么对于涉事造成“乱作为”的直接责任人和县委纪委常委会成员都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问责,一个都不能少,绝不能止于“通报撤销”。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管党治党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用好“问责”这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把自己摆进去,不仅对他人敢于较真碰硬,更要敢于对自己“开刀”。唯有如此,才能把问责条例落实到位,才能真正祛除沉疴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标 签:
( 网站编辑:致远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