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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免责“定心丸” 让干事创业者无后顾之忧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既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贡献智慧力量。(四川日报)
        当前,一些改革措施遭遇障碍瓶颈,一些重大战略得不到贯彻落实,与一些领导干部被束缚手脚,不能全心全意去干事创业有很大关系。在工作实践中,他们足智多谋,敢于开创新思路,敢于提出新方法,做得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但必须知道的是,新思路和新方法,往往会改变旧有的发展模式,会触动到“某些人”的利益蛋糕。一旦这些领导干部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实践中出现“技术性”失误,很容易被这些人抓住把柄乘机抹黑,遭到疯狂打压。显而易见,如果我们不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对这些敢想敢干的勇士予以积极保护、撑腰壮胆,这些改革创新者的积极性就会被消磨殆尽。有了后顾之忧,就会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干事创业、敢作善为就无从谈起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我们在依纪依规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的同时,就是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容错免责机制,为想干事、敢干事的党员干部“遮风挡雨”,让干事创业者没有后顾之忧,鼓励他们甩开膀子做事。社会改革不断呼唤敢于创新的先行官,经济发展需要更多的积极有为者,我们的任务,就是使用科学规范的制度保障,为干事创业者留出足够的探索空间和回旋余地,全面激活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创新的热情。
        四川《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就是通过建立容错机制,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想不开、背包袱,为担当者提供有力支持,为负责者提供全面保障,为改革创新者不断撑腰鼓劲。这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不让一个实干者受屈、不让一个老实人吃亏、不让一个创新者灰心”的决心。
        当然,容错免责机制,并不是毫无原则地庇护犯了错的党员干部,什么样的错误和失败可以免责,都有严格的认定程序。容错免责机制里可予容错免责的行为,是指干部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中,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客观上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或失误。超出规定行为范畴的,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有效防止了容错免责机制成为乱作为的保护伞。
        用好容错免责机制,解除干事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就能够激励起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放开手脚,投身改革事业,个个都争当改革创新的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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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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