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轩鸽:为“纳税*利”申辩
在即将告别2014年的12月29日,《环球时报》发表了新疆大学人文学院高波教授的一篇奇葩之作:“一些人动不动就张扬‘纳税*利’”(以下简称《高文》)。这篇堪称近
在即将告别2014年的12月29日,《环球时报》发表了新疆大学人文学院高波教授的一篇奇葩之作:“一些人动不动就张扬‘纳税*利’”(以下简称《高文》)。这篇堪称近
“税收国家”内涵与类型辨析(一)内涵国外比较一致的观点是,“税收国家”是纳税人和国家之间双向互动的基本社会治理模式。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收,国家向纳税人提供公共物
提要 所谓“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就是要把财税机制建设视为一个系统,要以这个机制的系统优化为圭臬,科学协调各个财税机制分系统、子系统的相互关系,并使各个
纳税人给政府交税,原初目的是为了从政府那里交换到高性价比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因此,本质地看,纳税服务应是指为纳税者提供高性价比的公共产品,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在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