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追责制”为国企决策“保驾护航”

        国企投资决策有了“硬”约束。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在国企发展历程中第一次提出“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二字最为引人注目。这意味着,国企负责人无论是否离开企业,都要对所做的重大投资决策承担责任。(9月5日人民日报)
        国企改革一直备受大家关注,难度可想而知。以往国企投资出现巨亏,国企高管却可全身而退的事件比比皆是。这样权责不对等的现象很容易导致一些国企决策者“任性”用权。《意见》的出台,明确终身追责制度,可以说给了决策者“当头一棒”,让“晚节不保”不在是空谈。
        随着中央巡视组纷纷进驻国企,一批违法违纪的国企高管接连落马。这也使得国企腐败之风暴露无遗。由此可见强化国企党风的廉政建设势在必行。权与责的关系,一直是从严治党中极为重要、极为基础的一对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三句话,言简意赅地点出了权责之间的关系。而“终身追责制”正是权责对立统一落实的制度保障,也很好的回答了如何用权。
        “终身追责制”不仅仅体现了监督的决心,同时也告诉决策者在任何一个决策过程中都要慎重,要有为人民负责的意识。《意见》给决策者列出了一个“负面清单”,也是为了更清楚的规范决策者,让负责人在下决策时全面考虑,意义重大。一方面,对国企决策者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不在“任性”决策,增强决策者的责任意识,使其不要把盈亏的包袱甩给国家,抛向社会。而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解决国企投资短期化的问题。负责人在投资决策时,不能只看眼下赚不赚钱,哪儿热闹就往哪儿扎,更要关注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终身追责让国企决策终身受约束,更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是国企改革和发展的“安全线”,在终身追责的保驾护航下,国企才能真正做强做大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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