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微之处严查“微腐败”

        2015年9月,广西严治基层“微腐败”,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在专项工作中,广西多地相继发布通告,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主动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像宋亚平这样主动讲清问题,主动上缴违纪款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截至目前,广西共有11740名党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人民网5月4日)
        近年来,为了维护我国政府的公众形象,响应绿色从政的号召,反腐之声在全国范围内振臂高呼,全国响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一问责八清理”活动的实施、机关工作作风整顿活动等,体现了我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视程度。基层党政工作,是最为深入民心,百姓感受最深的。而基层工作事务繁多,涉及人员冗杂,这就给反腐工作带来很大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用“打苍蝇”来形容基层反腐工作极为贴切。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明确要求。广西举行严查基层“微反腐”工作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基层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他们的不廉洁、纪律松弛、怠政懒政等突出问题导致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方针难以落实,人民群众得不到实惠,直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丧失了国家政府的公信力。
        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到基层群众中,就要发挥好乡镇纪委和村纪检委员的作用。乡镇、村的纪检力量是最贴近基层生活的,同时具备宣传员、信息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村镇两级的纪检干部不仅减少防范违纪问题发生,而且承担着直接向群众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拓宽信息反馈渠道的作用。
        另外,乡镇政府还应系紧“钱袋子”,建立合理、规范的财务管理机制,查明每一笔发放款项的流出方向,从源头严抓每一笔款项的落实和剩余部分的流向,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制,每月或每季度要对村务进行一次公开,能够公开的事情要全部公开,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今年初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乡镇党委及政府应发挥关键作用,把反腐廉政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之一,集中开展整治攻坚,从根本上治理和纠正党员干部腐败的不正之风,做到真正的“绿色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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