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度考核要把好“三道关”

        年度考核,是对本部门本单位一年以来工作成绩的展示,是对为人民服务质量的一次大检验。笔者认为,要真正考出实效,还需在考核程序、等次评定和结果运用上下功夫。
        要严把“考核程序”关。督促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严格按照11项基本考核程序执行考核工作。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对于未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被考核人本人未签署意见、考核结果未记入《年度考核备案名册》等不符合考核程序的材料不予备案。
        要严把“等次评定”关。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各单位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领导干部的优秀比例,优秀等次与个人诚信信息挂钩,有失信记录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
        要严把“结果运用”关。在各单位完成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的基础上,一是兑现与年度考核相关的工资待遇,及时审核各单位调资相关材料,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下的不予调资;二是兑现与年度考核相关的奖惩,按规定发放年度考核奖,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优秀的,记三等功,并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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