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高质量发展考核的四种误区

        目前,各地正陆续制定目标考核体系,为推进全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谱曲定调”。然而,基层调研发现,以县一级为例,在构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过程中容易陷入以下四种误区。
        一是事无巨细,不讲轻重。有的县级部门为了凸显条线工作重要性,在下达指标任务征求意见时,纷纷争取将各自条线指标都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比如,苏北某县将省对县级层面监测的科技创新等指标也纷纷纳入对乡镇考核范畴。
        二是贪大求全,不切实际。有的地方考核指标定性居多、定量偏少,任务下达时存在层层加码现象。比如,苏北某县对乡镇考核的50余项指标中,量化指标仅有11项,占比不足1/4,甚至将计划未来几年完成的任务也一股脑下达,要求在2019年度完成。
        三是本末倒置,不分主次。有的部门将本应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条条分解、压力层层下移。比如,苏北某县将外资项目招引等指标任务全部分解下达至乡镇、园区,牵头部门摇身一变,成为无事一身轻的“考核官”。
        四是重复考核,不重实效。有的工作因主管部门较多,且未实现数据共享,导致多头考核、“数据打架”情况。比如,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指标关联性大,牵头考核部门分别是工信局、统计局,往往出现重复考核、交叉考核,既加重被考核对象负担又造成资源浪费。
        笔者认为,要构建完备有效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更好发挥考核的“晴雨表”和“指挥棒”作用。
        一要定位契合实际。既要着眼于对标国家、体现省情市情,又要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定向发力,领先指标要进一步放大优势效应,弱项指标要深挖潜力,力求实现更大突破。
        二要任务科学合理。在指标选择上,既要因地制宜又要有所侧重,任务下达要体现差异性,数据获取要有延续性,考核认定要具备可操作性,制定“跳一跳够得着”的目标。
        三要权责对立统一。指标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担起主体责任,既当好“指挥员”,也做好“战斗员”,既出思路又带着干,与被考核对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落实。
        四要调度统筹兼顾。加大统筹调度力度,对工作存在交叉的部门,强化数据共享与结果运用,切实减轻被考核对象负担,提升考核质效。(中共泗洪县委组织部  冯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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