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岂能“形式主义”

        山东省纪委近日通报章丘市、广饶县、肥城市查处的9起典型问题,涉及村务公开不准确、不及时、不公明等问题,具体表现为:违规支出费用、套取拆迁补偿资金、擅自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坐收坐支淹地补偿款、虚报工程款骗取筹资筹劳奖补资金等。(人民日报  8月2日报道)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重要论断。村务公开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表面看来可以归结于“形式化”,实则为失信于民的表现。长期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村民猜疑“村两委有什么事总是暗箱操作”。低保户名单、国家惠农补贴、扶贫专项资金一直为村民最关心的事项,岂能虚报、伪报、甚至不报。

        笔者认为,村务公开应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自查、督查、宣传“三管齐下”治理欺上瞒下、应付了事、敷衍塞责之“懒症”。说到底,唯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才能让百姓有个明白,干部有个说法。(作者:顾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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