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乱象该刹一刹车了

        一笔8000元的“校园贷”债务在半年内经过借款、还款、再借款,最后总还款金额竟高达8万余元,此前郑州一名陷入“校园贷”纠纷的大学生不堪重负跳楼自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6月15日  人民网)

        忽如一夜春风来,满城都是“校园贷”。据统计,“名校贷”、“趣分期”等针对大学生市场的网贷平台多达上百家,无须担保、只需填写相关资料,便能贷出上万元的现金。如此过度宽松的贷款约束,无异于是对过度消费的怂恿。

        不仅如此,“校园贷”还隐瞒实际资费标准。融360调查显示,约六成的平台费率不明确,逾期后每日费率最高与最低相差达60倍之多,借贷人最终要偿还的“本息和”相当于贷款本金近1.5倍。“八千元债务半年翻成八万”,这一事实充分表明:不良“校园贷” 已成校园“恶之花”。

        然而,在缺乏监管和空白风控的情况下,一切都变得越来越疯狂!“裸条”借款者有之,欠债百万跳楼者有之,遭受威逼恐吓者更是数不胜数……暗含陷阱的“校园贷”,让理性欠缺的大学生成了猎捕对象,许多学生家长被迫为其高利率“买单”。

        不良“校园贷”问题,亟待引起政府和社会关注。2016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

        “校园贷”乱象该刹一刹车了。一是完善规则,推行准入制,对平台服务费、借贷利率、借贷的用途、最高限额等予以限制,依法规范“校园网贷”的交易模式;;二是大力监管,政府、相关部门、高校和家长应形成合力,共同“关注”和引导大学生合理消费,不能任凭“校园贷”在校园里“跑马圈地”;三是依法问责,对网贷中的违规违法的现象“零容忍”、严问责。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事实表明:看似“低息”的“校园贷”,并非是可口的“馅饼”。别让“校园贷”成“恶之花”,大学生群体也当自省和自律,养成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的习惯,切莫为一时的物欲而深陷“泥淖”。( 刘元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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