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需进一步发力


        近日,去年广东省率先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以来,已建立147个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围绕解决“八小时在外”活动“该不该监督”、“有什么监督特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谁来监督”等五个问题进行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在高压监督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抵触情绪,个别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违规活动更谨慎、更隐蔽。(3月22日信息时报)
        “八小时以外”顾名思义就是工作之外的时间,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虽然能在“八小时以内”记住自己身份,尽职守责,但在“八小时以外”则如同换了一个人,为所欲为,不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和身份,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行为;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等等。最终受到党纪处分和法律制裁,沦为阶下囚,同时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有效防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最终目的就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树立先进形象,继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目前,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应酬的少了,外出活动少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少了,纪律意识加强了,看书学习的时间多了,节假日休息时间锻炼的多了,陪同亲属时间多了。但是,有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认为“八小时以外”属私人空间,不应该受监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在高压监督下,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规活动更谨慎、更隐蔽,给监督带来难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工作量巨大,需要组织、人事、公安户政等部门密切配合……
       我们坚信,随着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制度进一步健全,政策百分百的贯彻落实。抓好请示报告清单、“八小时以外”活动重点监督清单和监督走访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执纪、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盯住领导干部公权力、影响力在“八小时以外”的延伸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绷紧纪律这根弦,时刻珍重责任、珍视权力、珍惜形象,以上率下、不令而行,就一定会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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