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打人企图用“一顿饭”摆平折射啥

      法院开庭应该是严肃的事情,旁听席上的人应该遵守法庭纪律,甚至不能“发言”“提问”。但是,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开庭时,旁听席上的一男子对律师破口大骂甚至殴打,而打人者竟然还是区人大代表。(3-27华商网)
   
        当权力不能干预法官判案的时候,这位名叫兰天的人大代表有了妙招,用“拳头” 打律师。在长安区人民法院参与审理航建公司与陕西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纠纷一案时,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对路航律师的观点不满,当庭殴打路律师,并划伤了路律师的面部。

       作为人大代表,知法犯法的行径原本不可饶恕,没想到的是其打人后,态度蛮横,甚至轻描淡写地说,请律师吃一顿饭就算了。真是士可忍孰不可忍。作为人大代表兰天打了律师,却想用“一顿饭”来摆平,折射了“舌尖上的腐败”。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习惯用“一顿饭”解决问题。交通违规了,不是积极配合交警部门按规处理,而是挖空心思找关系,然后“一顿饭”就“违规消分”了;案子要开庭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是正面应诉,而是找庭长、找法官“一顿饭”就“扭转”了被动官司。“一顿饭”成了蓝天这样的党员干部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

       人大代表本应该是“遵纪守法”的代表,然而兰天不仅咆哮公堂,藐视法庭威严,当庭殴打对方律师,而且不知悔改企图用“一顿饭”摆平自己的恶行,这暴露了该代表平时的“舌尖腐败”已经严重到“不可救药”的程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古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一个人大代表。在“违法必究”的今天,在“严以修身”的今天,蓝天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当法院准备对兰天进行司法拘留时,其人拿出了开人大会议通知的证明自己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不是“免责金牌”,“一顿饭”摆平打人恶行也行不通,相信等待蓝天的一定会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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