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六益:中国法官形象的人民性重构
【摘要】中国法官拥有多重形象。主流观点以专业化法官为标准,主张从传统到现代的线性转型,并借助法院的制度性独立和法官的程序性免责,打造法官主导的法律帝国;但传统
【摘要】中国法官拥有多重形象。主流观点以专业化法官为标准,主张从传统到现代的线性转型,并借助法院的制度性独立和法官的程序性免责,打造法官主导的法律帝国;但传统
*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把全面依法治
摘要:平|台企业除具备一般市场主体身份外,还具有平|台内活动的组织者与治理者身份,这为平|台带来了不同于公权力的独特“私权力”。以法律规范规制为主导的“法律秩
摘要: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诉性争论主要围绕其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具备成熟性以及司法机关是否适宜介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问题展开。控制性详细规划
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是中华法系的核心理念之一,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慎刑思想强调审慎用刑、防止滥刑,是一种刑法理念,一项用刑原则,也是一种
【摘要】近代法治进程中的部门法治模式既适应了公私分化的社会结构变迁及其治理需求,也以“一法一部门”的形式框架束缚法治发展。面向法典化时代,在部门法治基础上融合
摘要: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应由核心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四个部分组成。依据我国宪法法律和党的重要文献的有关规定,以及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之间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格劳秀斯的“国际法之父”形象特征及其反思三、19世纪国际法学视野下的格劳秀斯:文本视角的考察四、格劳秀斯的现代性:“被创造的传统”(一)格
摘要: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释义学基础不是单一的构造,而是多层的构造。以公私融合关系为基点,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释义学基础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政治国家与市民社
摘要: 我国《宪法》第5条第3款“同宪法相抵触”是规范性文件合宪性审查的概括标准。不同类型的宪法规范保留给下位法的形成空间不尽相同,这意味着下位法“同宪法相抵
文章写于10月20日,发表于11月5号【IT经理世界】杂志,对石油会否减产等产能博弈作出的预测。如今已应验了。 最近油价暴跌,从今年夏天115美元/桶的价格跌
对于财产所有权,我国宪法已有明确规定:第十一条……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有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