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红经济”的道德考量

       近期以来,随着一大批网络红人的出现,围绕网红生发的商业链条和盈利模式也浮出水面,并被称为“网红经济”。”量的粉丝、强大的话题性、资本认可的商业变现能力、日益延伸的产业链……“网红经济”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但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生态而言,它究竟是一个美丽的泡沫还是代表着未来的走向?(人民网/人民日报 3月31日 )
       网络技术的日益进步不断改变着传统的商业模式,继电商、微商之后,“网红经济”正在悄然兴起。依靠网络红人强大的粉丝量,将人气直接变现已经不再是梦想,“2016年第一网红”papi酱已于近日通过广告拍卖的形式获得了1200万元投资,再一次将“网红经济”推至风尖浪口。
       “网红经济”算是一种商业模式创新,在网络平台上以搞笑、吐槽、编段子、高颜值等手段来吸引眼球、聚集人气,创造变现潜力。目前的盈利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广告代言,类似于电视广告;另一种是平台销售,既直接在网络平台推销产品。不管是哪一种盈利方式,都必须建立在强大的粉丝数量之上,一些网红为了吸引眼球、增加人气,不惜采用低俗、拜金、涉黄、涉暴的方式,这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甚至违反了国家法律,必须引起重视。
       网络红人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算作公众人物,具有公共影响力,其一言一行都会对社会大众形成价值导向,其在网络中宣扬的低俗、拜金思想,展现的涉黄涉暴行为都会给广大粉丝群体以误导。作为网络红人,需意识到自身行业的特殊性,更需严格自律,更需积极传播正能量。
       规范“网红经济”,除了加强网络红人自律,尚需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大政府惩处力度,提高犯错成本,斩断网红人员侥幸心理;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尤其是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力量,通过曝光使“阴暗面”无处遁形,多一些“朝阳群众”,就会少一些道德失衡;三是加强平台内容引导,能够吸引和留住粉丝的应该是优质稳定的网红内容,而不是粗制滥造、不堪入目的低俗文化。搞笑、吐槽本无可厚非,但如能做到寓教于乐岂不是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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