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拍照扯上“国家机密”将导致恶性循环

        今天下午,四川师范大学“遭斩首”学生芦海清的哥哥芦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今天上午他被成都龙泉驿区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要求写了一封“致歉书”,原因是他在警局辨认信息的时候曾经偷拍了一些照片并发布在微博上,泄露了国家秘密。(2016/4/18 北青网)
        四川师范大学的校园悲剧案件阴云还未散去,今天被害人家属又被请进了警察局写了一份“致歉书”。说实话, 对于家属拍的遇害人照片并上传到网上的行为,的确也显得有点过于“唐突”。但是,将这个行为上升到“国家机密”,并要求被害人签署“致歉书”,倒显得有点“上纲上线”。
        根据官方对于这份致歉声明的解释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的卷宗等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公开”。但是,上传到网上的仅仅只是亲属声嘶力竭的声讨和寻求更多媒体的介入,并没有公开过程的卷宗。而警方将这样的行为上升到“国家机密”的高度,倒显得“国家机密”太过不值钱了。
        换一种思维来看,如果这种行为真的触犯到了“国家机密”,那么一份“致歉书”就真的够了吗?“国家机密”是一个比较大的层次,如果有人真的触犯到这一高度问题的时候,那么绝非是写一份致歉书就能不了了之的,他还应受到相关法律的追责。但是,刑警大队的要求写致歉书的行为,却让旁观者看了唏嘘不已。难道,触犯了国家机密就真的只要致歉就够了?还是刑警大队自己的气理不顺,需要靠一份致歉书来让自己出出气?
        在办案过程中,受到外界如此高度的关注,刑警大队的压力可想而知。但是,这一切还是被受害人家属的“偷拍”所导致的。自然,对于刑警大队来说,面对这些外界过度的关注难以发泄,就只能找上传者来出出气。但是,有没有更好的理由来解释,就兴许用上“国家机密”的说辞来让家属写致歉书。致歉书其实毫无意义,只是一种“自我满足”。
        而反过来看,家属的偷拍和上传,也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被害人在内心深处并不相信警方的调查,希望通过外界的强势关注,而取得自己内心想要的“公平”。这种不信任感的加深,只会导致警方的办案更加不方便。而刑警大队此番写“致歉书”的行为,也有权力“失范”的担忧。但警方越是想“任性”,越会加深彼此之间的不信任,从而导致办案越来越需要“被监督”的恶行循环。
        作者: 刘颂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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