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做好“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解决农村的问题,这是国家未来发展的一个基础性工作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大报告中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制”,党和国家的根基在农村,农村建设一直都是党和国家的头等大事,乡村治理相结合既是对我们国家传统社会基本规则的肯定也是对先进的现代化,打造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的有益借鉴。

一、做好民生保障,落实好村民自治。俗话说“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做好村民自治要做到制度、素质的构建。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同时,在制度上订好村规民约,既要符合法律规范,又要结合各村立足实际情况集思广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制定出一条人民群众认可并人人一贯履行的村规民约。在素质上做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

二、贯彻新时代发展理念,落实好村民法治。贯彻落实好新时代五大发展理念与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全面建设新农村法治社会,在各村要以“用得上、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为工作理念,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院落、法治宣传进家庭、法治知识进头脑、法律服务进村组行动,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各村的宣传栏做好法治的宣传,让法治文化入脑入心。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引领社会良好风气,落实好村民德治。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农户中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党风家风建设和“两学一做”精神的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群众自觉成为新风尚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形成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家风家训为带动,弘扬传统美德。做好以“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的活动,引导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将好家规集中展示,传承我们优秀家风家训家规。

通过建设农村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发展理念,我们足够相信一定建设成一个美丽的新农村。(刘泰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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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身边事情
新形势下建设美丽乡村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