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缺位须制度填补

      一名10岁男孩在学堂读书期间因偷吃零食,遭到两名教师悬吊虐待致死。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涉案的两名教师被控告故意伤害罪。(中国青年报 8月15日)
      报道称,该校两名教师分两次对男孩进行悬吊虐待。第二次对孩子的惩罚距第一次已经间隔很长时间,这就是说,他们对孩子的悬吊虐待是有意为之,并非一时冲动。而这种有意为之的虐待,最终导致了孩子的死亡。如此恶性,怎配得上老师的称号?哪还有一点老师的样子?
      近年来,教师体罚、虐待或猥亵学生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对于老师体罚甚至虐待学生的事件,若不引起高度重视,不及时处理解决,一方面会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灵造成极大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一方面也会让“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失去高尚的光环,让社会对教师的期望值降低,不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师者,人之楷模也”。教师的人格是进行教育的基石,倘若道德不及格,注定会祸害学生,危害社会。教师虐待学生事件为什么总是屡禁不绝?分析不难发现,首先是涉事教师丧失了基本的师德,将自身的暴戾、不满情绪发泄在弱小的学生身上,以期达到自己纵欲、泄愤等目的。其次是学校监督管理不力,在对体罚或虐待学生事情上,没有一个合理高效的监督措施,而最重要的还在于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措施,使得部分老师抱有侥幸心理。
      习近平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心术不正的教师必然导致教育的受损,必然危害教育事业的根基。“师者,德之大也”,做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要成为学生成长学习的一面镜子,不断引领学生提高道德修养,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成为孩子成长成才的帮扶人。
      师德缺失,制度不能缺位。要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素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心理教育,让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常态化机制;要完善考核制度,把道德品行纳入测评范畴,改变唯成绩论的观念;对心术不正的老师,要坚持“零容忍”,从严处罚,从重处理,达到教训一个警示一片的目的,以此倒逼教师规范从教,重新让校园充满温暖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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