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上交奖励机制”才能更好保护文物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新华网 4月13日)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保护文物离不开群众参与。时下,“群众上交文物该如何奖励”引发热议,曾有媒体报道有群众上交千年文物“奖励五百元人民币”和“一面锦旗”,于是“五百元”和“锦旗”成为了众多网友调侃的段子,以至于让不少群众对文物上交产生了“吃亏”的心理,这对于动员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十分不利。
 
        群众主动上交文物首先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奖励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只会打击群众上交文物的积极性,甚至引发文物管理领域的腐败,导致文物流向黑市,乃至流出国外。当前,我国很多地方关于上交文物奖励制度的实施细则各有不同,有的只有精神奖励,没有物质奖励,同时由于文物价值一时难以估计,针对各种各样的文物该奖励多少又成了大问题。
 
        对上交文物的个人进行奖励,这是对文物的重视,而奖励制度也应该重视起来,如果只是一纸荣誉、一面锦旗或者是所谓的“五百块”钱,不仅伤人热情,更伤人自尊,显然已经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要求了,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背道而驰。
 
        笔者认为,应该制定和完善上交文物奖励机制,建议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文物价值进行鉴定,并将结果向民众进行公示,再按照一定的价值比例对上交者进行奖励。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只有让物质奖励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才能弘扬善举,也才能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共同打击文物走私,防止文物外流。(何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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