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火眼金睛”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一定要用好‘群众监督’这枚利器。”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要求,换届期间,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组织部门要全天候全时段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12380”电话、网络、短信和信访“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安排专人24小时轮流值守,全天候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人民日报,6月7日)
       换届工作,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形象,也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参与换届工作,监督换届工作,是应有之义。可以说,换届工作需要“群众监督”这双犀利的“眼睛”,需要这双“火眼金睛”。
       群众的“火眼金睛”,无处不在。群众在基层,最了解基层的换届工作开展情况。谁在拉票,谁在贿选,谁在跑风漏气,谁在搞团团火火……可以说,换届的所有违规动作,都难以逃过群众无处不在的那双犀利的 “火眼金睛”。 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发生的时候,群众知不知晓?可以确定地说,是知晓的。
         用好群众的“火眼金睛”,才能保证风清气正。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当地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政治责任上含糊懈怠、失职渎职,没有用好“群众监督”这枚利器,没有重视群众的监督,没有运用好群众的“火眼金睛”。
         群众的“火眼金睛”,也是民主的“眼睛”。换届工作,是我们国家实行民主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作。在这件事情上,如果有人胆敢违反“九个严禁”,不管群众监督和举报的话,那民主又从何谈起?推进依法治国,严格从严治党,离不开群众的“火眼金睛”。人民参与换届工作,监督换届工作,才有真正的 “民主”。
        不用好群众的“火眼金睛”,就注定有“苦日子”。南充的市委书记,衡阳的市委书记,最终都进了监狱。这说明了啥?换届工作,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这项工作上含糊懈怠、失职渎职,搞“睁只眼闭只眼”只求“自我清白”,不重视群众的监督者,就是在违法,就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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