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豪宅,“说走嘴”还是“吹牛腿”?

         日前,常州市民爆料,1月底大面积冰冻期间,楼上邻居家漏水渗到了她家里,“吊顶石膏板、地板受潮,一塌糊涂。”市民还表示,楼上邻居不仅不承认过错,还在电话中口出狂言,称自己是区红十字会某领导,手上还有一套300多万元的别墅。(3月15日 中国江苏网)
 
        一会儿自称红会领导,一会儿自称普通科员;一会儿自称家有别墅300万,一会儿自称并无此豪宅。这个前倨后恭的坏邻居,变脸变得比川剧都快。对此,我真的很想知道,其口中的领导、豪宅,究竟是“说走嘴”,还是“吹牛腿”?
 
        如果是“说走嘴”,就要劳烦相关部门好好查一查了。作为一个拿“死工资”的干部,哪怕是收入稍高的领导干部,如何挣来这价值300多万的豪宅,其中有没有权力寻租的成分?就算这万贯家财并非以权谋得,又是否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上报了呢?当然,也可能此领导级别不够,尚未纳入报告范围。但无论如何,总要有一个官方的明确的答案。顾左右而言他只能激起无限遐想,让涉事领导和相关部门更加被动。
 
        如果是“吹牛腿”,吹的动因又是什么呢?我想,恐怕是虚张声势,企图以兼具官员和土豪的“虚拟”身份吓倒前来维权的邻居。倘真如此,便又涉及到两个思想问题,一是“有权就是爷”的官本位思想,二是“有钱就任性”的拜金主义。试问,一个笃信官本位和拜金主义的公务人员,怎么可能俯下身子听民意、落到实处解民难?此外,仅仅为了推卸房屋漏水的责任,就编瞎话吓唬人,这种在生活上没担当的人,在工作上能有担当么?
 
        因此,领导+豪宅,不管是“说走嘴”,还是“吹牛腿”,也不管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这样的干部都不值得点赞,适当给他个教训是必不可少的。我想,一方面,要查清漏水原因,合理分责,该赔的钱一分不能少。另一方面,要彻查领导和豪宅的虚实,该法办的法办,该纪办得纪办,无须法纪出手的,由所在部门批评教育,责令道歉。唯有如此,才能让普通群众,也就是该领导眼中的弱者,在权和钱面前挺直腰杆,体面做人。
 
        作者:吴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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