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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酒”敛财胆从何来?

        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今年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中,湖北、黑龙江、江苏、吉林等多个省份都有相关案例曝光。“新华视点”记者多地采访发现,在偏远地区尤其是山区农村,办“无事酒”已成为一些干部敛财工具。有的干部借办酒席收一次钱,相当于农民10年的收入。3月21日新华网)
        近年来,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党风民风。但在一些地方,借孩子“满月”、升学、搬迁等理由大摆“无事酒”的风气依旧浓厚。按理说,各省市在中央加大力度整治“四风”的背景下,“无事酒”也引起多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纷纷采取措施,遏制不良风气。办“无事酒”的歪风大大好转,通过整治“无事酒”,党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可以说,三年多来在各地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和进步。可是还有少数党员干部你讲你的经,我做我的法,为了规避检查,到其他乡镇、区县办酒席;一些人为了掩人耳目,化整为零,多个场所分散办酒席;甚至还有一些人,今天办两桌,明天摆几席,只收礼金,不写礼单。
        这些党员干部为何胆敢在全党反“四风”的今天还“任我行”?是谁给的胆,谁给的权力?笔者认为,原因不外乎三个方面:一个方面, 没有深刻认识中央解决“四风”问题的坚定决心,认为挺一阵子就过去了,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另一个方面,仗着手中有权力,故意为自己设置腐败由头,找各种名目摆酒收钱,乱‘敲竹杠’,群众得罪不起,只好‘破财免灾’,比节日敛财更恶劣。再一方面,权力缺乏约束,由于监督不到位,基层干部才敢有恃无恐,制造利益输送的机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人在腐败泥坑中越陷越深,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作风不严,不遵守八项规定,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为办“无事酒”敛财是小事,孰不知,“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最终沦为阶下囚。
        广大党员干部应“引以为戒”,除了加大惩处力度,重构地方政治生态,约束官员手中权力,推动简政放权。关键还在于加强自身建设。首先,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永葆纯洁性和先进性。其次,从小处抓起,于隐微处见祸患,对任何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及时“回头看”时时保持清醒状态,对权力慎用善用。只有这样,才能把杜绝“无事酒”,才能做到标本兼治,也才有打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干部队伍。
 
        作者:李世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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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鸣 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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