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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基层换届拉票贿选新变种坚决打击最有效

        目前,部分省市进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关键时刻,一些地方基层拉票贿选可谓五花八门、改头换面、更新换代,如,“给跳广场舞的大妈每人置办一身新衣服,让大家都投我一票”,有的候选人会争相“帮扶”,拿上一条烟、一桶油,再带上200元,送到困难群众家;有的人拿出10万元,表态只要自己选上就捐给村里,办些好事。(人民网  2016.3.28)
        基层“两委”拉票贿选行为不仅伤害干群关系,更是对我国《宪法》的亵渎。选举代表和支部委员本是一件庄重而严肃的事,却被“一些人”用金钱来衡量,用利益来丈量,认为金钱、利益可以摆平一切,将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置身事外。尽管“这些人”别有用心的说道自己当选后,想给村里办好事,服务于村民。但是,用金钱、利益贿赂投票者这种手段是非法的、可耻的,其背后必然是个人私利为中心的骗局,不能受到选举群众的尊重和拥护,更别谈如何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法治中国,小小的基层“两委”官场也决不是生意场, 买卖“乌纱帽”是最严重的吏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根治贿选买官等违法行为,就是要以法律的刚性打破潜规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让更多德才兼备的人才脱颖而出,换届换出新素质、新业绩、新作风。
        无论拉票贿选的方式方法如何变种,坚决打击是各级党委政府一如既往的态度和举措。精准打击的前提必然是有法可依。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明确拉票贿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惩处办法,让有拉选票想法的人打消念头。重点要明确界定贿选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时间等,让候选人给村民发点油,发包烟,不再发的理直气壮,收的人不再心安理得。其次是公开透明。如果没有公开、公平、阳光的手段,必然有被推荐人、被选举人有机可趁,拉票市场一旦让公开、阳光占领,那么,地下、幕后交易就会失去市场。
        有法可依、阳光公开是打击拉票贿选的基础工作,还必须下猛药、猛下药才能根治,严厉打击最有效,使拉选票的行为没有市场。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全程指导、全程监督,把潜在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通过换届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必须在换届选举中,一经发现贿赂事件,务必要保持零容忍态度,把整件事查个水落石出,杀一儆百,一旦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和宣布当选无效,以及党内作纪律处分等,让个别人拉的选票没有作用。力求从源头上遏止拉票贿选非法行为,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坚决刹住贿赂拉票的歪风邪气,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基层“两委”换届工作是事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除严厉打击拉票贿选之外,还应当在基层群众中着力开展民主素养、法治观念的教育和培训,使基层选民懂得珍惜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利,抵制心怀叵测的候选人小恩小惠的诱惑,真正选出能够代表群众利益的公道正派、德才兼备的带头人。
        作者:王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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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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