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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马路:拿生命“赌博”要不得

   近日,记者抵达人民南路一段15号,找到了冯先生口中的过街通道,它与天府广场相距几百米,一端挨着远东百货侧门,另一边毗邻天府书城。站在远东百货侧门处,可以看到通道出入口背面,粘贴着过街通道的蓝色字体。在距离出入口约50米的马路处,有条废弃了的斑马线,而路中间就有一条隔离栏杆。虽然没有设置红绿灯,不少行人选择从栏杆左侧绕过,再穿过马路,抵达街对面。(213日《华西都市报》)

有地下通道,却仍有人无视交通规则,直接从路面上横穿马路,视安全的地下通道为无物。如此行径不但是个人素质问题,更加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叫人情以何堪。

为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特意建设了安全的地下通道,这样不但保障了交通有序化,也保障了人群民众的人身安全。却始终有人视地下通道为无物,全凭我行我素,如此破坏交通秩序,拿着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当真是要不得。

为了便捷,图“一时之快”将有违交通安全的行为普遍化,这其中缺少的是对交通规则的认识,更是一个人得素质修养问题。一个有着良好素质、对交通规则熟悉之人,相信不会去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以生命安全为“模范”带动其他人去违反交通规则,笔者认为从本质上来说这是犯罪的一种行为,这是用自己的生命去坑害他人生命。

因为横穿马路发生安全事故的每年都会发生,而且次数不少,甚至有时会引的各界媒体高度关注,却始终无法让这类爱拿着自己生命去横穿马路的引以为戒。笔者认为问题有两点;一是出在了交通规则上,横穿马路没有实质性的惩罚,让那些赶时间或不愿多走几步的路人没有了法律的监督,变得就我行我素了。二是出在了个人素质问题上,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各方面教育的不良,养成了自我为中心的恶习,做什么都以自己为中心,对于旁者之言抛之脑后。有者就是为了赶那么一点时间不远多走几步,在加之横穿马路交警有不能把他怎么样,养成了素质低下行为不规范。

笔者认为解决拿生命为玩笑的这种横穿马路现象,先要从交通规则下手,完善交通规则,加强监管力度,试行违规者受罚、严重者负刑事责任。虽然如此是以严法治人,却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因为只有在法律的监督下,这类人才会收起脚步遵守交通规则。再者就是加强从小的优良教育,制止养成自我为中心及其他的不良心理。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横穿马路拿生命去赌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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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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