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严以律己的“排头兵”
刘云山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组织部门要带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锻造严以律己的过硬作风。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组工干部要首当其冲,正作风、严操守、明底线,在律心、节欲、践行上做好表率。
首在律心,做到“三比三不比”。很多落马干部起初也想好好干一番事业,但往往因为收入、待遇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心理失衡,产生了“捞一把、贪一回”的念头。组工干部攀比心理要不得,尤其是不能在收入高低、权力大小上去比较。要心有事业,比贡献不比职务。组工干部付出比别人多,但提拔不一定比别人快,甚至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多年“原地不动”。在组织部门工作,最重要的品格就是要做到甘为人梯,要发扬绿叶精神,甘当“铺路石”,有功劳时不伸手,有苦劳时不计较,有疲劳时不抱怨,有位子时不眼红,做到“进”而奋发有为、“退”而意志不衰。要心底无私,比奋斗不比享受。凡事讲条件、要好处、贪图享受的干部,不会全身心扑在工作上。组工干部要时常对照焦裕禄同志“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无畏精神,多看自己得到了什么,少看自己失去了什么,保持“谋事不谋人”的胸怀气度,努力“得”能力、“失”私欲,真正把精力放在增长才干、干事创业上。要心有群众,比口碑不比名利。“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有形之碑,固然可以广而告之,但真正弥足珍贵、流芳百世的,还是老百姓的口碑。组工干部要把群众的事情看重、把自身的职务看淡,多到群众身边转一转,多征求基层意见,多做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惠民之事,少做“自我设计”的表面文章,真正让组织工作与群众需要适销对路。
重在节欲,做到“三要三不要”。“绿水青山实乃大富贵,清风朗月无异真功名”。对于功名利禄,虽人人需要,但将它摆在什么位置,却体现不同的人生态度和格局。要胸有“戒心”,不要抱有侥幸。“夫祸患常积于忽微。”忽视小恶往往铸成大错。组工干部若是平时不重视拂拭思想行为的尘埃,积少成多,到误入歧途时就会积重难返。要时刻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坚决克服“中国式过马路”的从众心理,特别是对各种官场上的“潜规则”予以抵制,切实守住预防腐败的心理防线。要胸有“戒尺”,不要公私不分。严以律己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稍有不严不慎就容易在公、私之间难以自持,最后走上不归之路。组工干部绝不能在公与私之间牵扯不清,绝不能把党和人民交付的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做到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能去的坚决不去,不能做的坚决不做,保持好组工干部的浩然正气。要胸有“戒线”,不要模棱两可。中央八项规定、“十严禁”“十不准”都为组工干部画好了清晰的“警戒线”,这些既是“纪律红线”,也是“职责底线”。要时刻保持敬畏、时刻对照剖析,不以“不为人知”而放纵自己,不以“小节无碍”而宽容自己,不以“下不为例”而原谅自己,管住手,律住行。
贵在践行,做到“三为三不为”。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要把握好“为”与“不为”的界限,滥用权力是犯罪,占权不为同样是渎职,要在职责范围以内尽力而为,职责范围之外绝不乱为。要有修为,不为私心所困。对于组工干部而言,公道正派是最重要的职业操守,也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必须重公道、持公心,量才而授任,度能而施职。要强化原则意识,工作上出以公心,对人对事不带有色眼镜,不掺杂个人好恶,在选人用人上“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搞先入为主,绝不搞亲疏有别。要善作为,不为规矩所阻。组织工作规矩多,但遵守规矩,不等于束手束脚,不等于畏首畏尾。十九大召开在即,繁重的工作需要组工干部开启“洪荒之力”,以“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作风,看准的事情迅速出击、果断行动;定下的目标立说立行、狠抓落实;部署的工作跟踪问效、一抓到底。要查行为,不为自负所害。组工干部常常会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身在组织部门,党性强、作风好,不会出什么“幺蛾子”。但前段时间,中纪委制作播出的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应该给组织部门敲响警钟。组织部同样不是“廉洁的保险箱”,组工干部也不都具备天然的“腐败免疫力”。要严防“灯下黑”的问题发生,要求其他干部做到的,组工干部带头做到,要以他律促进自律,以经常性的内部“咬耳扯袖”,强化过程性提醒,严防小微问题发生。
首在律心,做到“三比三不比”。很多落马干部起初也想好好干一番事业,但往往因为收入、待遇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心理失衡,产生了“捞一把、贪一回”的念头。组工干部攀比心理要不得,尤其是不能在收入高低、权力大小上去比较。要心有事业,比贡献不比职务。组工干部付出比别人多,但提拔不一定比别人快,甚至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多年“原地不动”。在组织部门工作,最重要的品格就是要做到甘为人梯,要发扬绿叶精神,甘当“铺路石”,有功劳时不伸手,有苦劳时不计较,有疲劳时不抱怨,有位子时不眼红,做到“进”而奋发有为、“退”而意志不衰。要心底无私,比奋斗不比享受。凡事讲条件、要好处、贪图享受的干部,不会全身心扑在工作上。组工干部要时常对照焦裕禄同志“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无畏精神,多看自己得到了什么,少看自己失去了什么,保持“谋事不谋人”的胸怀气度,努力“得”能力、“失”私欲,真正把精力放在增长才干、干事创业上。要心有群众,比口碑不比名利。“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有形之碑,固然可以广而告之,但真正弥足珍贵、流芳百世的,还是老百姓的口碑。组工干部要把群众的事情看重、把自身的职务看淡,多到群众身边转一转,多征求基层意见,多做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惠民之事,少做“自我设计”的表面文章,真正让组织工作与群众需要适销对路。
重在节欲,做到“三要三不要”。“绿水青山实乃大富贵,清风朗月无异真功名”。对于功名利禄,虽人人需要,但将它摆在什么位置,却体现不同的人生态度和格局。要胸有“戒心”,不要抱有侥幸。“夫祸患常积于忽微。”忽视小恶往往铸成大错。组工干部若是平时不重视拂拭思想行为的尘埃,积少成多,到误入歧途时就会积重难返。要时刻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坚决克服“中国式过马路”的从众心理,特别是对各种官场上的“潜规则”予以抵制,切实守住预防腐败的心理防线。要胸有“戒尺”,不要公私不分。严以律己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稍有不严不慎就容易在公、私之间难以自持,最后走上不归之路。组工干部绝不能在公与私之间牵扯不清,绝不能把党和人民交付的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做到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能去的坚决不去,不能做的坚决不做,保持好组工干部的浩然正气。要胸有“戒线”,不要模棱两可。中央八项规定、“十严禁”“十不准”都为组工干部画好了清晰的“警戒线”,这些既是“纪律红线”,也是“职责底线”。要时刻保持敬畏、时刻对照剖析,不以“不为人知”而放纵自己,不以“小节无碍”而宽容自己,不以“下不为例”而原谅自己,管住手,律住行。
贵在践行,做到“三为三不为”。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要把握好“为”与“不为”的界限,滥用权力是犯罪,占权不为同样是渎职,要在职责范围以内尽力而为,职责范围之外绝不乱为。要有修为,不为私心所困。对于组工干部而言,公道正派是最重要的职业操守,也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必须重公道、持公心,量才而授任,度能而施职。要强化原则意识,工作上出以公心,对人对事不带有色眼镜,不掺杂个人好恶,在选人用人上“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搞先入为主,绝不搞亲疏有别。要善作为,不为规矩所阻。组织工作规矩多,但遵守规矩,不等于束手束脚,不等于畏首畏尾。十九大召开在即,繁重的工作需要组工干部开启“洪荒之力”,以“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作风,看准的事情迅速出击、果断行动;定下的目标立说立行、狠抓落实;部署的工作跟踪问效、一抓到底。要查行为,不为自负所害。组工干部常常会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身在组织部门,党性强、作风好,不会出什么“幺蛾子”。但前段时间,中纪委制作播出的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应该给组织部门敲响警钟。组织部同样不是“廉洁的保险箱”,组工干部也不都具备天然的“腐败免疫力”。要严防“灯下黑”的问题发生,要求其他干部做到的,组工干部带头做到,要以他律促进自律,以经常性的内部“咬耳扯袖”,强化过程性提醒,严防小微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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