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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问题干部”拉一把

    十八大以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达7万多名。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中,真正属于需要拔掉的“烂树”只是极少数,多数仍为“病树”,属于“问题干部”,还有康复的机会。

  受处分的“问题干部”心理及现实表现较为复杂。首先是自尊、自卑心强烈,作风涣散。某些受了处分的党员干部,自尊心强。普遍希望得到领导,群众的尊重,竭力保护自我,维护自尊,最反感、忌讳别人“揭伤疤”“提旧帐”,对外界反应过分敏感。有些人受了处分,自卑心强烈,觉得抬不起头来,精神萎靡不振,情绪低沉,甚至破罐子破摔,易使矛盾激化。有些人碍于情面,干脆就请病假不上班。其次是疑虑、抵触,牢骚满腹。有些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对处分不服气,不从自身找原因,将责任推给客观方面或其他人。认为组织上不应该给自己处分或过重处分,不愿和领导谈心交心,不轻易向领导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领导批评某种现象,容易引起他们的联想、猜疑;群众议论什么事,他们往往对号人座,认为与他有关,变得与领导作对、与群众脱离。再次是懊悔、绝望心理突出,不想作为。一些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后,不能及时矫正自己,觉得政治前途黯然无光,一时间难以适应,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还有一些人受处分后一蹶不振,悲观失望,庸政懒政怠政,甚至沉迷于赌博或封建迷信。有些人在受处分后,整天后悔不迭,难以自拔,思想和行为不稳定,患得患失,自疑自贬,对改正错误缺乏恒心。

  出现以上现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单位来看,不少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受处分人员心存芥蒂,担心触动他们的神经,无事找气受,主动做他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不多;从社会层面来看,处后管理存在漏洞,执纪不严,处分机关与其所在单位跟踪教育管理不到位;从受处分人员来看,主要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不能正确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这不仅影响到受处分干部自身的发展,对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也不利。

  对“问题干部”拉一把体现人性化管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惩只是手段,治才是目的。如果干部犯的是小错,得的是小病,没有走到严重违纪的地步,没有滑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只是“折着气”的“病树”,应当帮其治治病,挂挂营养液,恢复元气,切忌放任不管,更不能戴着有色眼镜视其为“烂泥”,或“一棍子打死”,永无出头之日。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展开有针对性的治病救人行动。对“问题干部”应及时“拉一把”,要坚持把人性化管理纳入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之中,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改正错误,继续发挥能动作用。要定期约谈,落实专人回访谈心,实行一对一帮助,经常对他们进行党性党纪、政策法规教育,让他们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的同时,增强法纪观念,放下包袱,开动机器。

  对部分受处分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干部,帮助其搭建继续发挥作用的平台。根据他们的个性特长,进行适当的交流,鼓励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将功补过。对于发展潜力较大因工作阅历不足而受处分的年轻干部,分配其到急难险重工作岗位进行锻炼,帮助他们全面提高。对通过教育帮助后主动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应及时予以肯定。对那些表现特别突出,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以提请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重新使用。(作者:张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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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放牧山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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