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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家贪官”怎能画好廉洁自画像

        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忏悔与剖析》专栏发表了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原副主任高重瞳案件警示录,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注意到,这篇题为《一本糊涂账,一份糊涂爱,带来一个家庭的悲剧》的忏悔录有这么一句话,“刚走上领导岗位时,高重瞳还是一个自律意识很强的人。对一些开发商送来的现金、购物卡,她或直接拒绝,或上交单位,或当着开发商的面,以开发商的名义直接捐给学校、福利院。”(6月19日《法制晚报》)
        有些人骨子里就充满贪欲,把当官当成“谋财”捷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群众认识很朴素,“贪官”就是“坏人”,就不得人心,所以一些贪官便变个花样:拿着赃款去修学校、修桥补路做善事,当起了“慈善家”当起了“好人”,企图瞒天过海,达到演群众耳目和逃避法纪打击的目的。
         像高重瞳的“慈善家贪官”并非例。安康市住建局原局长唐志宏用赃款捐唐氏祠堂基金会,资助两个贫困大学生、安徽省康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真拿赃款建希望小学、汕头市委原书记黄志光用赃款捐寺庙。
        贪官以“做善事”、当“好人”的幌子来掩盖自己的腐败,只能是痴人说梦。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组织更能明察秋毫。“慈善家贪官”有两点是与众不同的。一是“善款”额度相对较小。比如上述李真涉案赃款高达2000万,拿来做善事的不过是5万元捐给一所希望小学,7万元捐给一乡村。玩的不过是以九牛一毛舍小求大的把戏;而是善款都是别人的钱。贪官就是贪官,都是视财如命的主,他们当然不会自掏腰包去做善事。黄志光捐给寺庙的100万,也是商人李某鹤投其信鬼神所好代捐的。
         “慈善家贪官”不过是一厢情愿想画好廉洁自画像罢了,因此打击“慈善家贪官”绝不能心慈手软。今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奉劝那些还在企图以“慈善家”、“老好人”做幌子,以廉洁自画像示人的贪官赶快断了贪欲,孙猴子再能变,那条尾巴也会露陷的。贪了就是犯了,慈善家的外衣是无法遮蔽住贪欲的,必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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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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