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拔需“量材”而用

        今年为“换届年”,能否严把干部任用提拔关影响到下个五年、乃至中国未来的政治生态的走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这既为干部提拔任用定明了规矩,同时也为组工部门在选人用人敲响了警钟——干部提拔要“量材”而用,切忌出现“带病提拔”。
        “量材”是为“用材”,需明确干部优点。工作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特别是在当下反腐高压态势已经形成,经济下行压力空前的大背景下,“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更应得到提拔重用。所以,当下干部提拔工作中应该破除 “一吃、二请、三送、”的歪风邪气,摈弃不必要的“论资排辈”。善于发现干部的优点、闪光点,大胆提拔任用“敢作敢当”的好干部 ,按照“创造性抓工作落实的人上、不会抓工作落实的人让、阻碍工作落实的人下”,切实选准、用好、用活干部。
        “量材”是为“验材”,需突出干部缺点。近年来,尽管被“带病提拔”的干部只是少数,但影响甚坏,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也伤害了干部选拔机制的公信力。之所以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其根源是在干部提拔时对其缺点进行了有意无意的弱化,甚至忽视。想当然得认为这些“带病”的干部升任后改正,会恢复“健康”,岂不知,绝大多数“带病”干部是享受着自己身上的“利益病”,当升任后手中权力变大时,身上的病也会“恶化”,落得个“不治而亡”的下场。此次《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把发现、监督拟提拔对象“身上病”的相关责任明确化。无疑是在提醒各地方在干部提拔工作中应该重视拟提拔对象的缺点,发现其身上带的“原病”。
        “量材”更为“护材”,需完成干部“体检”。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落实执行后,干部提拔过程中必定会发现部分官员身上所带的“病”,这些“病”有的已经被其自身发现,有的连其本人都未曾察觉。此次需要对其“咬耳扯袖”,让其“红脸出汗”。组织部门有责任去提醒这些“带病”的干部,帮助其早日“恢复健康”。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种树育林”的职责职能,对待在干部提拔审查中发现的个人问题,应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去提醒、督促、挽救那些“带病”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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