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景区游泳不是“锻炼”而是“玩命”

        11日上午10时许,简阳(微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一名53岁男子在三岔湖游泳时,与快艇相撞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简阳市和雁江区相关部门核实,死者为雁江区委副书记曹某。(9月11日《华西都市报》)
        一直以来,用游泳的方式来锻炼身体的大有人在,甚至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游泳来减肥吗,但是他们大多都会选择在正规的游泳池里面进行。然而雁江区委副书记曹某偏偏选择了三岔湖来作为游泳地点,该处属于景区旅游点,有大量游客乘坐快艇出入。锻炼身体固然好,可是明知危险偏偏要以身犯险,于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相信沿湖应该立有“禁止下湖游泳”的安全警示标识吧。也许在三岔湖游泳的并非曹某一人,但是作为官员不是应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表率吗?曹某也确实做了“表率”,投身湖中欢快畅游,以致“上行下效”。在笔者看来,公职人员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主动劝诫公众晓之以理,让他们知道在该处游泳是多么地危险,这不是锻炼,而是在“玩命”!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料想“曹书记”一行人在三岔湖游泳也并非一日两日了,如果没有人为此丧命,相信这些人还会“光顾”。这虽然与每个人的自律性有关,但是也充分暴露了相关部门的监督机制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这样的安全隐患并非在岸边竖几个警示牌就能一劳永逸的。
        毕竟每个人的自律性有限且不一定每个人都能看到所谓的警示牌,所以定期巡逻并制定出有效的惩罚制度,对违反者一经发现严惩不贷才是更必要的。
        逝者已矣,愿曹书记用生命为代价给出的“警示”能敲响每个人心中的“警钟”,请珍爱生命。
 

标签:

  • 本站系公益性文章交流发布平台,平台仅提供信息展示服务,站内所有文章内容、观点言论均为作者个人见解,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不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读者阅览参考请自行辨别甄别。任何人依据本站内容作出相关行为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及原创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方核实处理,我方将第一时间下架整改。 凡进入本站浏览、阅读、转发站内内容,均视为已自愿同意并遵守本免责声明全部内容。
  • 本文地址:http://zxpinglun.com/htm/dj/2730.html
你按“六条标准”做了吗
“米”字铁路网中的重要“一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