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要重抓防污机制的建构和落实

        10月16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对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专项督察情况,督察认为,北京市城乡接合部及郊区的应急响应预案没有落到实处。问题包括部分工地未按要求停工,扬尘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严重,特别是重型柴油车、老旧车及外地进京车辆污染突出。(新京报网刊载,2016年10月17日)

        京城地区“雾霾”环保问题今年来一直为社会公众关注,国家花了大力气,从方方面面进行治理,取得良好效果。但近日重污染又再次围困京城,至10月16下午17时黄色预警解除。北京此次重污染黄色预警持续时间近50个小时,是京津冀区域内污染最重的城市。根据调查结果,工地和机动车是导致空气质量恶化的重要原因。

        环境污染对社会公众的身心健康带来持久的威胁。空气污染导致许多人产生呼吸道等各类疾病。人们为了身体健康,甚至无法让老人、孩子在户外活动。可以说,空气污染,给社会大众不仅带来了额外的医疗经济支出,造成了不必要的疾病痛苦,而且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

        国家治理“雾霾”的措施手段是积极有效的,而且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此次北京重污染,扬尘污染中普遍存在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问题。执行的不到位,导致了本来应当避免和减少的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造成空气环境的恶化。这就呼唤我们需要通过督察督办,增强地方政府积极作为,达到应有的治理效果。

        此次京城重污染,老旧车和进京机动车有着重要作用。经检查发现,一半以上进京或过境外地重型车辆无法达到绿标车排放水平(国Ⅲ排放标准以上),这些车辆每车排放量相当于200多辆国Ⅳ小轿车。这是一个惊人的数据。在这里发现的是我们机制的短板。环保部门发现之后积极研究制定措施,包括将督促京津冀地区为出租车辆更换三元催化器,严格处罚超标排放车辆,重点查处超标重型柴油车,考虑外地过境车辆绕行北京等措施,以期解决问题。

        防污治污,给人民群众一个美好的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关键在于我们的公共管理部门能针对问题及时构建相应的应对措施机制,并能将这一措施、机制有效的执行和运行下去。环保部门积极作为,不仅是正确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更是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体现。希望能通过有效的制度抓手,让“雾霾”远离我们的生活,保持一片明媚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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