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全、实”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单位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要想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从“严、全、实”三方面着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贵在严。在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中,应坚持做到收转有记录、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程序,防止和规避档案查、借、转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保证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强化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按照专项审核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要全。在档案材料的日常收集上,应坚持及时收集、全面收集。针对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工资变动审批表等有可能变动的材料,应适时完善充实在干部人事档案中,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手续完善。对于干部档案中的缺失材料,及时与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沟通对接,通过补充收集、原件复制等方式补充完善。运用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及时将更新干部档案内容,做到电子与纸质材料完全匹配。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务必实。严格遵循对“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认定标准,对管理范围内干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身份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认定。针对干部档案存在涂改痕迹、个别材料难以界定等问题,应当实事求是,不仅要查阅文书档案中的原始记载,针对某些问题更要实地探访,坚持多种方法查证,去伪存真,确保每名干部的每项信息都有出处、有依据,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中共泗洪县委组织部  孙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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