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是从严治党的“法典”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问责条例》让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清晰。也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实践、新篇章。
    
        当前, 确是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的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有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 还有一些党员干部不分场合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严重丧失党性原则。对于这些存在问题基层党组织存在对干部教育不到位,执纪执行力不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靠的就是严明纪律和思想建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会上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 新出台的《问责条例》无疑是党的建设发展史上的又一次新探索、新实践、新征程,必将为从全面严管党治党开启新的篇章,必将唤醒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精神。
    
        ”管得太严”、“要求太多”,对约束监督不习惯、不舒服,甚至极为反感,说到底在于其思想上党规党纪意识不强,对自身要求太松,习惯于天马行空、我行我素,无视党纪党规,在单位大有天是王大、我是王二的自我感觉,错误地认为严管是限制其“干事创业”的自由。
    
        殊不知,畏法度者最自由,在党内,只有对党规党纪心存敬畏,坚守原则,不违反纪律、规矩,才能真正从心所欲、自由自在。70多年前,毛泽东说,“路线是 王道 ,纪律是 霸道 ,这两者都不可少”,所以,要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既补足精神之“钙”,也扎牢制度之“笼”,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李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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