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被羁押申请赔偿1.3亿有啥意义?

    商南县人大代表胡绪峰被延安市警方非法拘留13天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在延安市公安局做出撤销对胡绪峰涉嫌诈骗案后,昨日,胡绪峰已向延安市公安局发出《国家索赔申请书》,索赔各种损失约1.3亿元。(2016年8月11日《华商报》)

    商南县人大代表胡绪峰被延安警方非法拘留13天后被撤销了行政诉讼,结果胡绪峰为了维护个人的利益,向延安市公安局发出了《国家索赔申请书》,索赔各种损失约1.3亿元,此事件出现让广大百姓再次吃了一惊,这胡绪峰好大的口气,张嘴要价就是1.3亿,难道在这一事件中,他真地损失会这样多吗?在这一事件中,他会不会有敲国家竹杠的意味呢?

    胡绪峰事件出现,他应该讨要国家赔偿吗?应该,他被执法部门非法羁押13天,对于个人生意来讲损失是很大,失去了经济合作的伙伴,同时对于个人诚信来讲也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他要求国家赔偿无可厚非,今天他要价1.3亿元,说是相关律师给计算出来的,有这样大的损失,百姓是不会算的,百姓也不知道这国家赔偿的标准到底是由哪一个部门来计算,百姓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会造成这样严重尴尬的事件呢?在这一事件中,到底是谁在作奸犯科,强奸了法律呢?

    在这一事件中,最需要检讨的就是延安市公安局,没有想到在公安局内会存在着薛延河这样的蛀虫,想一想他应该有一定的背景,否则作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怎么会参与企业入股行为呢?并且一入就是1000万元的股份呢?看来是来头不小。他本不应该参与房地产经营,他更不应该在房地产不景气之后,要求全额加息退款,他应该明白做生意就是有赔有赚,不明白这个道理就应该好好地当干警,好好地为人民服务,可是在这一事件中,他相当不理智,在退款未果的情况下,强行让胡绪峰打下1840万元(含840万利息)的借条。并且拿此借条做文章,在未通知人大代表所在地人大常委的情况下,强行将胡绪峰带走了,当地警方办事是多么的蛮横无理,在这一事件中,难道为了某一个人的利益就可以枉顾法纪吗?在这一事件更证明了这位干警薛延河并非是一个普通的民警。

    当事件出现后,当地人大及时出面进行干预,当地警方决定对胡绪峰由刑事拘留改为取保候审,并返还胡绪峰名下的三辆豪车。事件到于此也许会取得胡的谅解,可是最让人想不到的事件再次出现了,薛延河居然能够带着社会闲散人员,一群无赖冲进刑警队抢走了三辆车,此事件再次让外界百姓相当惊讶了,这薛延河好大的胆子,居然把刑警队也当成了自己家了,也能够顶风违法,如此素质的人也能够进入执法部门真正是亮瞎了百姓的眼睛。

    胡绪峰受得委屈不小,这薛延河更是因为此事被开除了公职,可是事件还是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对于胡绪峰来讲,无论是从个人名誉上,还是从经济损失上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说此事件最大的错误,就是延安警方在办案中根本没有对事件进行调查,草率粗暴办案造成的,否则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件呢!

    今天胡绪峰要求对事件出现申请国家赔偿,无论其数额能不能达到1.3亿,都有一定的意义,那就是执法部门在执法时,必须要做到阳光执法,做到执法时的遵纪守法,再者就是对于所出现的过错,执法部门要严肃对待,要严格落实相关的责任过错追究制度,也许只有这样,胡绪峰案件才不会出现,也许只有这样,执法部门在执法时才能够体现法的内涵,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苗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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