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点喝点没啥”终将导致锁链加身

        “本以为自己把账务处理得非常隐蔽,所有的开支都真实存在而且合情合理,即使查也查不出什么问题。直到纪委工作人员找上门之后,才明白纸包不住火,做任何事情还是要老老实实。”4月29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柴崖村党支部书记高永红忏悔道。(5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从“人民公仆”向“千古罪人”的转变,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形成,必然是从吃点喝点,发展到拿点贪点,进一步慢慢发展至大拿大贪,身陷囹圄。
众多对腐败案件的报道中,变相报销一般都与各大腐败案件相影相随,或“更名换姓”,曰“好处”,曰“劳务”,曰“赞助”;或采取折现,曰“感情”,曰“礼仪”,曰“传统”……但不一而同,其实质都是将国家财产及群众利益,变成了自己腰包的鼓胀。
        近来,“蝇贪”式腐败屡被曝光: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亚鱼乡民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姚广套取亚鱼乡敬老院工作经费、高永红变相报销处理账目、茂名市科技干部“蝇贪”牵出20余处级干部……笔者认为,“蝇贪”式腐败的发生,并非源于领导干部不懂法,而是源于内心的物欲膨胀,源于对党规党纪的无视,更源于对党性修养、党性锻炼的放松。
        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不论党龄长短,无视纪律、乱了规矩,就必然被党组织所不容。正是因为对党规党纪的无视,加之侥幸心理,造成“蚊蝇”乱窜,咀嚼了百姓的血肉,脏了自己,也污了党群干群之“水”,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这就要求,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惩治腐败上持续加压,不论是“虎”是“蝇”,发现就要拍打,绝无二话。要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论职务高低,也不管涉及到谁,只要违反党纪,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提高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大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也是逐渐减轻并最终杜绝“蝇贪”式腐败的有效途径。
        全党动员、全民监督、利剑高悬、严惩不贷,方能消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现象,才能营造气正风清的政治环境,才能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切实为民办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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