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以人为本”社会,人性化执法须先行

        据楚天都市报3月27日讯:襄城东街市中心医院附近,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人行道上,上面贴着一白一红两张纸单。其中白色纸单可能是车主自己留的,上面写道:亲宝打针,车满,临时停车,谢谢!旁边还留有手机号码。另外一纸红色纸单是交警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上面还有留言:警告!人来后,请速将车移走。
        对于该交警的做法,鼓楼平台副大队长郭强认为:“作为警察,首先要相信当事人有诚信,要带头弘扬正能量!”该交警的做法,令当事人林先生无比感动,也让我心底涌起一股股暖流。 
        历来,执法者留在人们心中的,都是一幅威严的模样。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矛盾也屡见不鲜。我曾亲眼所见这样一幕:街头,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背着一袋蚕豆来卖。才刚摆好,拿出秤,被人一把就抢了!谁呢?城管。接着,连她刚刚带来的那袋蚕豆也被城管扛上了执法车!老太太急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话都说不出来……
        诚然,老太太占道经营是不对,可如此野蛮的执法令人看了不禁心寒无比!
         今天,看到这则消息,不免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同样都是执法者,一位温情执法,引来市民的连连点赞;一位粗暴执法,引发人们的侧目而视。孰优孰劣,效果自不必说。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执法者对待执法对象的方式方法,在某种程度上是缺少必要的人文关怀。比如崔英杰事件从一个方面折射出行政机关在执法中缺少对行政相对方生存权、人格尊严等权益的维护,从而导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偏重执法管理功能,忽略了为民执法的服务职责。这从根本上与我们反复强调的“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理念是不相容的。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一定会深入人心,为促进我国依法治国以及和谐、民主社会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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