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约谈屡教不改,降成副科警醒谁?
湖北黄石市一干部公车私用被市纪委约谈,当晚竟然再次公车私用。该市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后深入调查,发现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及行政撤职处分等。端午节期间,为提醒党员干部严格自律,湖北省纪委对多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这起案例是其中之一。(6月10日,新华社)
据报道,因为失职渎职和利用职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黄石市这名彭姓副县级干部就已经先后被给予了行政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理说,此次因公车私用问题被纪委谈话之后,本应该改过自新,而他却视纪委谈话为耳边风,于约谈当晚再一次公车私用,最终受到行政撤职,改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等处分,可谓是咎由自取。笔者不禁感叹,纪委约谈屡教不改,降成副科警醒谁?
众所周知,“公车私用”是不能踩的“红线”。在一般人看来,因“公车私用”犯错遭到组织处理是颜面无光的羞愧之事,但凡还有点道德感和羞耻心的干部,都会反躬自省从而避免重蹈覆辙。但是这位官员胆大包天,组织约谈似乎对其触动不大,没有理解纪委的苦心,前脚刚因公车私用被市纪委约谈,仅仅几个小时后竟然再次公车私用,对纪委的规劝教育充耳不闻,脸皮厚的无法无天,我行我素简直到了嚣张的地步。
笔者认为,纪委约谈制度对广大领导干部的震慑作用明显,纪委的约谈行动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体现,也是对广大领导干部负责的体现。一方面没有被约谈的干部会心中有畏,自觉加强对自己的约束;另一方面已经被约谈的干部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努力改过自新。因此,约谈是为了提醒干部存在的不足,希望其能改正之,但是这位官员显然是在纪委面前说得天花乱坠,只是表面上拿出了痛改前非,改正错误的好态度来,其内心深处还是存在着一种“口是心非”的为官态度。
其实,公车私用并不是新鲜事,官员犯错屡教不改也不是新鲜事。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看起来是小节,实际上却反映出干部作风的大问题。彭国良的“无畏”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以往的处罚太轻,触碰了纪律“高压线”,却没有被“电”到,才使他轻视纪律,变本加厉的违纪。所以,出了错还把组织的批评教育和处理措施当“耳边风”,把组织的一再教育惩戒不当回事,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条道到黑”,这种干部实属另类。因此,必须重视问题的严重性,找出干部“口是心非”的病灶,才能防止官员继续扮演这种“两面人”的角色,彻底斩除“病根”。
俗话说,“吃一堑、长有智”。干部反复往同样的坑里跳,只能说明摔得不够痛、悟得不透彻。干部“口是心非”无非就是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规矩意识不强,党纪法规在他面前就形同虚设;第二,监督监管虚置,有“钻空子”的侥幸心理;第三,挨“板子”如隔靴搔痒,不痛自然让人难以有畏。 因此,要真正遏制此类事件的再次上演,一方面要反思面对干部错误时,组织处理是否存在轻描淡写、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反思对犯错干部的后续教育是否跟上,是否存在干部犯错给个处分就“了”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官员对权力、法律有敬畏之心,守得住底线,从根本上拔除“病根”铲除病灶。
据报道,因为失职渎职和利用职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黄石市这名彭姓副县级干部就已经先后被给予了行政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理说,此次因公车私用问题被纪委谈话之后,本应该改过自新,而他却视纪委谈话为耳边风,于约谈当晚再一次公车私用,最终受到行政撤职,改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等处分,可谓是咎由自取。笔者不禁感叹,纪委约谈屡教不改,降成副科警醒谁?
众所周知,“公车私用”是不能踩的“红线”。在一般人看来,因“公车私用”犯错遭到组织处理是颜面无光的羞愧之事,但凡还有点道德感和羞耻心的干部,都会反躬自省从而避免重蹈覆辙。但是这位官员胆大包天,组织约谈似乎对其触动不大,没有理解纪委的苦心,前脚刚因公车私用被市纪委约谈,仅仅几个小时后竟然再次公车私用,对纪委的规劝教育充耳不闻,脸皮厚的无法无天,我行我素简直到了嚣张的地步。
笔者认为,纪委约谈制度对广大领导干部的震慑作用明显,纪委的约谈行动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体现,也是对广大领导干部负责的体现。一方面没有被约谈的干部会心中有畏,自觉加强对自己的约束;另一方面已经被约谈的干部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努力改过自新。因此,约谈是为了提醒干部存在的不足,希望其能改正之,但是这位官员显然是在纪委面前说得天花乱坠,只是表面上拿出了痛改前非,改正错误的好态度来,其内心深处还是存在着一种“口是心非”的为官态度。
其实,公车私用并不是新鲜事,官员犯错屡教不改也不是新鲜事。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看起来是小节,实际上却反映出干部作风的大问题。彭国良的“无畏”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以往的处罚太轻,触碰了纪律“高压线”,却没有被“电”到,才使他轻视纪律,变本加厉的违纪。所以,出了错还把组织的批评教育和处理措施当“耳边风”,把组织的一再教育惩戒不当回事,在错误的道路上“一条道到黑”,这种干部实属另类。因此,必须重视问题的严重性,找出干部“口是心非”的病灶,才能防止官员继续扮演这种“两面人”的角色,彻底斩除“病根”。
俗话说,“吃一堑、长有智”。干部反复往同样的坑里跳,只能说明摔得不够痛、悟得不透彻。干部“口是心非”无非就是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规矩意识不强,党纪法规在他面前就形同虚设;第二,监督监管虚置,有“钻空子”的侥幸心理;第三,挨“板子”如隔靴搔痒,不痛自然让人难以有畏。 因此,要真正遏制此类事件的再次上演,一方面要反思面对干部错误时,组织处理是否存在轻描淡写、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反思对犯错干部的后续教育是否跟上,是否存在干部犯错给个处分就“了”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官员对权力、法律有敬畏之心,守得住底线,从根本上拔除“病根”铲除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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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