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月饼换日期再买 监管部门应有“慧眼”
中秋节临近,各商场超市月饼销售火热。有市民发现在永辉、乐天玛特超市买回的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包装盒上有两个生产日期,印迹清楚的日期是今年8月,模糊的则显示为去年8月。买到这种月饼的孙先生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向超市索要10倍赔偿。超市负责人表示正在积极找生产厂家协商。北京二商集团宫颐府月饼销售负责人表示,问题出在盒子上,月饼本身没有问题。记者昨日走访各大超市,没有发现印有两个生产日期的商品,但在不少宫颐府月饼包装盒上看到有擦拭生产日期的痕迹。(8月29日《北京晨报》)
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问题奶粉”到“苏丹红”风波,从劣质火腿肠到食物中毒案,从毒腐竹到换日期的月饼,无一不令人焦虑和担忧。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监为要。只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增强监管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确保食品安全。因此,监管部门要有一双“慧眼”,从源头发现问题食品,及早解决,及早处理。
首先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单位及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同时,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网站上曝光,接受舆论监督。
其次要畅通信息发布平台,方便社会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动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对查处的食品安全问题实行责任终身制,对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从而维护群众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外,要定期对食品市场进行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经营秩序,加强对食品消费领域的监督检查,使监管整治工作渗透到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 形成部门联动、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彻底将食品安全问题消灭在源头。(作者:冯婉婷)
标 签:
( 网站编辑:放牧山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