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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权力清单”让村干部权力有“边界”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党的十九大也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国,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制定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是遏制村干部违规用权,抓早抓小,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压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率的有效手段。
         梳理村干部权力边界,建立村级权力清单。涉及村级事务的各项工作制度散落在各类规章制度文件中,干部不清楚,群众更不明白。涉及村级组织事项有关的部门,坐到一起,先行讨论、收集、汇总县级层面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管理、便民服务事项;各乡镇(街道)深入各村居召开党群议事会、村民大会,听取广大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上下联动,反复酝酿、协商,梳理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固化重点规范权力事项。
        绘制权力运行流程,编织小微权力笼子。围绕重点规范村级权力事项,坚持务实、管用、简便的原则,按照工作步骤设置每项事务的操作环节,绘制具体权力行使的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来由依据、操作流程、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确保村级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在绘制流程图设置工作环节时,尽可能地简化操作程序,尤其是涉及为民服务的权力事项,让村干部知道依法能做哪些、怎么做,同时要求做到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群众清清楚楚明白办事的程序、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找什么人办、什么时候办好,防止村干部推诿扯皮,提高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广泛宣传,强化监督,推动小微权力清单落地生根。通过县级融媒体中心平台不间断的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和典型案例,在各乡镇(街道)中心广场、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等群众集聚区域,广泛宣传。抓住权力行使过程可检查、责任可追溯的核心环节,构建上级监督、村监会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中共泗洪县委组织部 丁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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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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