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苍蝇”在贪腐中打擦边球
2014年以来,一封关于村社干部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举报信,揭开了隐藏在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的腐败内幕。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骑龙社区齐家社社长李世洪,1993年曾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于2000年刑满释放,2013年选为齐家社社长。这名有犯罪前科的社干部,本应行使好政策宣传和群众工作职责,却劣行不改,通过请吃请喝、送红包等手段,拉拢腐蚀征地中心征地拆迁股副股长修同明、工作员陈瑞林,三人内外勾结通过虚列补偿项目的手段,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90万余元予以私分。(5月10日 《华西都市报》)
是谁给了他如此权力,使套取补偿款纳入私人腰包,这是典型的“小官巨腐”。如果将“巨”改为“拒”或许公众也不会如此愤恨。因为,身为公职人员,凡“拒”为本职工作,凡“巨”必是错误。一个不大的社区单位,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不法手段谋取国家财产,如此小官巨贪,令人触目惊心。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重拳雷霆出击,不少“大老虎”纷纷落马,固然令人拍手称快。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越来越多的“小苍蝇”贪腐程度丝毫不亚于大老虎。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城中村多邻近城市核心区,是城市扩张发展的储备空间,脚下土地寸土寸金,巨大的溢价空间成为利益各方眼馋的“唐僧肉”;从城中村改造到征地、拆迁补偿,整个改造建设链条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无形中奠定了小官成长为“巨贪”的利益基础。
在很多腐败案件中,腐败利益链条盘根错节,所有监督形同虚设,他们上下联动,蛇鼠一窝,使监督成为真空。“硕鼠”之患,如何根治?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找到基层权力暗箱操作、缺乏监管的旧疾沉疴之所在;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惩处各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要堵住“人治”的漏洞,强调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让“法治”贯彻行政履职的每个环节,这样,方能还基层一方净土。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官员的监管,不能因其职位高低而有所区别对待,在加强党纪政纪的建设中,没有高低之分,既要盯住那些位高权重的“老虎”,但也不能忽视那些官小权实的“苍蝇”。只有 “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真正净化党风、政风,打造出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干部队伍。
用道德制约官员的贪腐欲望,显得苍白无力。其实没有无破绽的贪腐,最为关键的是上下监督,账目清晰,财务公开。俗话说,假账逃不过会计一双锐利的眼睛。单位各职能部门,依法依制各司其职,审批款项、项目不得一点马虎,把单位的钱当自家的钱来管理,把单位的事当自家的事来办,自然没有让其他人白白拿走的道理。只要每个人多一份责任,做到互相监督,利用职务之便而贪污,终究会画上句号。当前我党治腐敢于“苍蝇”“老虎”一起打,当我们将重点看向高官“老虎”时,也不能将小苍蝇置于一旁,从而打了擦边球。(姜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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