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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有关人员入党口径适应计划生育政策调整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受社会议论最广泛、产生社会效益最显著的基本国策之一。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很长一段时间里,划生育政策的提出缓解了人与生态之间的矛盾,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入党政审过程中,计划生育是一项重点审查内容,在“二胎”、“三胎”政策实施前,只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都是一票否决制。随着国情的改变,国家相继实行“二胎”、“三胎”,入党政审环节计划生育这个口径能否适应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基层有新的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阵地建设,发挥战斗壁垒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党员、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积极性。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党员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公民应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人口众多是我国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相互交织,呈现出复杂局面。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不懈地推行计划生育,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世界人口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是我国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是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入党政策应进行适当调整。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明确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申请入党过程中,组织进行政治审查时,针对曾经违规生育政策被行政处罚且已缴清社会抚养费的人员,应当进行适当调整,不能再一票否决。对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组织意识强、榜样作用强的同志,可以适当缩短考察期,优先发展。

    四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遵纪守法氛围。要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对公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干部的政治觉悟,自觉遵守国家法制法规。特别是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引导,也要加强违反计划生育不能入党的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姜仁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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