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非遗成为乡村振兴新动力
让非遗成为乡村振兴新动力
12月4日,“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非遗是民族智慧与精神的瑰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保护非遗,就是保护文化根基和历史文脉,就是保护乡村振兴的新动力。
干事创业,人才是第一要素,非遗人才培养始终是非遗保护传承的关键所在。非遗项目以人为传承载体,没有足够数量和高水平的传承者,其赓续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要深入乡镇挖掘,让非遗人才“破土而出”;出台相关制度,让非遗人才“大有可为”;探索培养模式,让非遗人才“代代相传”;组织展示展演,让非遗人才“绽放光芒”,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培养一批有情怀、有匠心、会创新的高素质非遗传承人。
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需要依靠年轻一代的学习和参与,可以激发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和创造力,同时也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通过举办非遗展览、表演等活动,可以提升乡村的文化品位和形象,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参观和学习,从而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非遗数字化是让非遗“活”起来和“火”起来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非遗的文旅融合新业态、电商融合新载体、赛事融合新项目,结合大数据精准对接消费者的喜好,凯里“村T”秀场借助大数据的力量,成为凯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非遗的大发展大繁荣呼唤更高质量的文化法治发展,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非遗保护传承的使命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作用更加巨大。完善非遗法治保障体系是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的强力保障,必须增强问题意识,聚焦解决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不改变现行非遗领域法律格局的前提下,通过制定新法律法规,使其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填补非遗保护传承法律法规的空白领域,让非遗在制度性的支持和保护下更加繁荣。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名片”。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让非遗成为乡村振兴新动力。(茅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