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需反思“逆城镇化”的发生
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写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显示,去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9.9%,两者之间存在着16.2个百分点的差距。这意味着,很多农民工虽然人在城市,户口却在农村,“人”与“户”处于长期分离的状态。(7月26新华网)
农民为何不愿进城落户?这是个亟须搞清楚的问题。简单讲,是中小城市户口价值难以打动农民,而农村户口“含金量”日益上涨,农民自然不愿进城落户。过去,农民千方百计进城落户,是因为城市户口价值大于农村户口价值,而今中小城市户口的价值不明显,就会缺乏吸引力。
再说农村户口价值。一是“根”的价值,即农民认为自己的“根”在农村,只有户口在农村才能把“根”留住,让自己以后有退路;二是土地的价值,土地与户口往往连在一起,由于近些年土地价值日益上涨,农民自然不想失去土地分红,因为这是农民翻身的主要依靠。
至于一些地方出现“逆城镇化”,也是中小城市户口价值小于农村户口价值的体现。因此,要想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仅靠现有改革措施还难以打动农民。用更充分的理由去吸引农民进城落户,让农民看到进城落户有更多好处,他们才能心动和有所行动。
首先,要大幅提升中小城市户口价值。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多项公共服务。但是,该意见是否完全落实到位,需要审视。中小城市在公共服务方面,也要努力向大城市努力,让农民有归属感。这不是说让中小城市把公共服务与户口重新“捆绑”,而是要让落户农民有稳定的就业和合理的收入,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和舒适的生活。这需要深化改革、均衡配置公共资源,也需要进一步搞活小城市经济。人往高处走,当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超过农村户口,农民就会进城落户。
其次,要把土地权益与户口剥离。如果农民进城落户不影响其相关土地权益,照样可以拿到土地分红,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会更高。总之,只有加强统筹规划,让中小城市发展更具活力,让农民尝到中小城市户口的“甜头”,户籍改革目标才有望实现。
“逆城镇化”本质上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必然产品,是农村改革落后于城市改革的必然结果。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城市改革的力度很大,节奏很快,城市落户条件基本已是“零门槛”,相比之下,农村改革显得尤为滞后:农民在农村的资产、权益,仍然要与农村户口绑定,无法通过流转获得财产性收益。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让进城落户不影响其相关土地权益与享受土地收益并行不悖,农民切身利益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城镇化的进程才能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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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