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3月19日至20日,安徽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邓向阳深入马鞍山市含山县、当涂县调研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时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换届工作主体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要严格执行政策和程序,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3月21日《安徽日报》)
当下,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如火如荼开展之中,因此,各地要以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两案”为反面教材,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和“五个必须”,坚决防止对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对歪风邪气整治不严甚至听之任之等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位问题的出现;坚决防止“有为先要有位”、一门心思求升迁、向组织讲条件要回报等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丧失问题的出现;坚决防止拉票贿选、接受请吃请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法纪意识淡漠问题的出现;坚决防止在执行制度规定流于形式或执行不力问题的出现;坚决防止搞“小圈子”、崇尚“潜规则”、奉行好人主义等政治生态变质恶化问题出现等。发生问题从严从重从快顶格处理,坚决不搞下不为例。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笔者认为,各地各级党委首先要切实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好“两代表一委员”的政治关、素质关和结构关。其次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再次要坚持立规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真正把组织需要、德才兼备、群众认可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优先提拔上来,把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调整下来。
另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前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注重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决不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正如邓向阳部长所要求的那样,真正选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一批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一个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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