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检严察实问责防止“带病提拔”
近日,中办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该《意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原则,对分析研判、动议审查、任前把关等每一个环节均作了规范。
如何让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受到保护、得到重用,让动歪脑筋、想歪路子的“问题”干部没有市场?笔者认为需要做到常体检、严考察、实问责,才能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常体检。防止生病,平时“体检”是基础,防患于未然。对于领导干部,我们既要做好“常规政治体检”,也要“专家会诊”。就是通过检查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廉洁自律情况、工作实绩等方面,杜绝精神上的“缺钙”;也可以通过基层调研、走访群众、实地检查、述职述廉等渠道,经常性、近距离、多维度地深入了解干部,发现病症。针对病症,邀请相关方面专家、相关部门领导筛查,联合“会诊”,专题分析病理,找到病原,对症下药。有“小病”要吃药打针;有大病甚至“病入膏肓”者要“动手术”,坚决、彻底地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各类病患。
严考察。“远使之而观其忠;近使之而观其敬;烦使之而观其能;卒然向焉而观其知;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委之以财而观其仁;告之以危而观其节;醉之以酒而观其则;杂之以处而观其色。”借鉴庄子的9条选人法,我们主张把考察干部贯穿在与干部接触的全过程中。重点考察干部的平时表现。通过远观近看,考察干部能否做到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能做到就是好干部,可以重用。重点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干部。通过“烦使之”了解干部的工作能力,不断给干部压担子,让考察对象处理一个个棘手的问题,看考察对象思维是否敏捷,处事是否果断。重点考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得出立体、全方位、科学的评价结果。
实问责。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逐一对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如何让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受到保护、得到重用,让动歪脑筋、想歪路子的“问题”干部没有市场?笔者认为需要做到常体检、严考察、实问责,才能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常体检。防止生病,平时“体检”是基础,防患于未然。对于领导干部,我们既要做好“常规政治体检”,也要“专家会诊”。就是通过检查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廉洁自律情况、工作实绩等方面,杜绝精神上的“缺钙”;也可以通过基层调研、走访群众、实地检查、述职述廉等渠道,经常性、近距离、多维度地深入了解干部,发现病症。针对病症,邀请相关方面专家、相关部门领导筛查,联合“会诊”,专题分析病理,找到病原,对症下药。有“小病”要吃药打针;有大病甚至“病入膏肓”者要“动手术”,坚决、彻底地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各类病患。
严考察。“远使之而观其忠;近使之而观其敬;烦使之而观其能;卒然向焉而观其知;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委之以财而观其仁;告之以危而观其节;醉之以酒而观其则;杂之以处而观其色。”借鉴庄子的9条选人法,我们主张把考察干部贯穿在与干部接触的全过程中。重点考察干部的平时表现。通过远观近看,考察干部能否做到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能做到就是好干部,可以重用。重点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干部。通过“烦使之”了解干部的工作能力,不断给干部压担子,让考察对象处理一个个棘手的问题,看考察对象思维是否敏捷,处事是否果断。重点考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得出立体、全方位、科学的评价结果。
实问责。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逐一对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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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编辑:南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