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村级财务管理“微腐败”要做到“三个强化
村级财务管理向来是群众身边“微腐败”的高发地,近年来,党中央频频亮剑“大老虎”,但要真正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杜绝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还要从“三个强化”入手,严格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推动村干部强意识、明底线、守纪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要强制信息公开。要出台规范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在每月规定时间之前全面公示上月党务、村务、财务情况,特别是群众“急难愁”事项办理及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同时采取巡检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社区)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整改不力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二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小村监事会”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德高望重人员组成监事会,对村集体投资经营和集体资产出租、资源发包及处置、土地流转等工作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监督、事后参与评议,保障项目推进有力、资金运转健康。同时建立村民意见手册和群众“急难愁”办理台账,完善乡镇(街道)民意台账,开通举报热线,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管理监督模式。
三要从严审计问责。由纪检、审计、农工部门联合乡镇(街道)财政所和农经办定期分批对村(社区)财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是对“三资”账务、土地流转、拆迁补偿等重大事项费用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反馈,对审查存在的问题,该问责的坚决问责,绝不姑息。审计结果同时作为乡镇(街道)党建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泗阳县委组织部 潘卓男)
一要强制信息公开。要出台规范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在每月规定时间之前全面公示上月党务、村务、财务情况,特别是群众“急难愁”事项办理及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同时采取巡检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社区)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整改不力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二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小村监事会”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德高望重人员组成监事会,对村集体投资经营和集体资产出租、资源发包及处置、土地流转等工作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监督、事后参与评议,保障项目推进有力、资金运转健康。同时建立村民意见手册和群众“急难愁”办理台账,完善乡镇(街道)民意台账,开通举报热线,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管理监督模式。
三要从严审计问责。由纪检、审计、农工部门联合乡镇(街道)财政所和农经办定期分批对村(社区)财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是对“三资”账务、土地流转、拆迁补偿等重大事项费用的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反馈,对审查存在的问题,该问责的坚决问责,绝不姑息。审计结果同时作为乡镇(街道)党建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泗阳县委组织部 潘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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