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将被动化主动
部分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时总感觉很被动,觉得自己像个“智能机器人”,村书记、主任设定什么“程序”就按什么“程序”走,经常性的 “见子打子”、“指哪打哪”、“打完收工”。想要改变现状,却又碍于村级事务比较复杂,主动作为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针对这一顾虑,笔者简单的分享一下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首先,就横向比较而言。村官与村干部的岗位定性基本相似,不同的是它具有“特设”性。还有就是其工作定位比较笼统,不像村干部的工作那样责权明晰、细化,这也是村官在村工作感觉被动的原因之一。但它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可以了解并接触不同性质的工作、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和分析问题。
其次,就主动作为来说。工作方式由“被动”转向“主动”是一件好事,它能充分调动起村官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主动作为也需“三思”,即:
一思合法性。随着村级普法力度的不断加强,依法治村的理念不断深入民心。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其对村级事务办理的合法性有了更高的关注度,故在主动作为前合法性就首当其冲,务必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了合法性做保障,所干的工作才能站得住脚。
二思程序性。遵循程序性并非小说的叙述方式那样可以“倒叙”、“插叙”,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流程来办理。它讲求的就是个先后顺序,这样才能杜绝随意性、防止出现纰漏。比如在办理村级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不能随意更改步骤,也不能认为其步骤繁琐就予以简化走过场、敷衍了事。
三思灵活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即使是同一件事,不同的人因其背景、利益不一样,观点、态度也就不一样,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办理相关业务也好、和群众打交道也好就要把握好一定的灵活度,不能简单地用同一个模子去套。当然,灵活不是无原则的,它必须以合法性、程序性为前提,小事可以讲点人情,但大事必须讲原则。
作者:李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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