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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应注重“三要素”


       公务员年度考核,是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一种有效途径。然而,少数基层单位出现“为考核而考核”的考核心态、“大而化之”的考核过程、“千人一面”的考核结果。各基层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应在上级考核规定的基础上,立足本单位实际,更加重视实绩考核和平时考核,确保客观公正地给出正确格次。
       摆正考核心态。部分基层单位认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每年都会进行,从而降低考核标准,使得考核简单化、程序化。公务员年度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是及时发现和培养人才的有效手段,对公务员全面、认真考核有助于培养公务员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
       注重考核过程。个别单位仍存在“听听述职”、“看看测评”等相对简单考核方式,没有真正地对公务员做出科学地评判。应坚持“定期考核+年底考核”、“领导评价+群众测评”等多样化考核方式,结合被考核对象的职位特点,着重看被考核对象在本单位的年度目标、中心任务等工作中的实绩,将被考核公务员的服务对象、上下级等作为考核主体,形成对公务员立体式考核。(孙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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