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工干部的“三张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废止了2015年关于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的相关政策,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一重磅消息,犹如“久旱逢甘霖”,纾解了成千上万公务员紧锁的眉头,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长期以来,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和“晋升难”的状态一直困扰广大公务员。故而,部分公务员抱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心态,望着“天花板”混时间、混年限、混资历,同时挫伤一些积极追求进步、勇于担当,却因晋升难而得不到提拔的优秀年轻干部的积极性,最终降低公务员队伍质量,弱化党的执政水平,影响党的先进形象。因此,推行“《规定》”制度,能够激发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强化正向激励的作用,将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推行“《规定》”制度,消除官本位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但为什么很多人还是一门心思想当大官?因为以往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主要与职务挂钩,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所以造成很多人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因此,“《规定》”的出台,给广大的公务员,尤其是基层的公务员下了一颗定心丸, 使广大的公务员能够安心基层、扎根基层,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促使广大公务员正确看待职务,淡化“官”念,有利于消除官本位思想,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推行“《规定》”制度,畅通晋升渠道。“《规定》”指出,“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因此《规定》的出台,就可以让想干事、能干事、愿干事、会干事的公务员飞得更高,行得更远,充分激发和释放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使之能在新时代担起新使命,谋求新的更大作为。
推行“《规定》”制度,放飞远大理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所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叫共产党,就是因为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在以往,基层公务员干着“白加黑”“5+2”的工作,但是他们的薪资待遇较低,上升渠道受阻,感觉没有前途,一生没有奔头。因此“《规定》”的出台,指出根据公务员个人德、能、勤、绩、廉的具体情况,确定其职务和职级。广大公务员就能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开拓进取的精神,履职尽责,自觉加强学习、加强实践,永不自满,永不懈怠,不断汲取知识,为实现“中国梦”输送动力!